有望缓解大小非冲击
“十二五规划”中的优先股制度终于有了下文,上交所会议已经研究将在2013年推出优先股。
近期,上交所党委、总办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会议,会上上交所提出,要研究新的工具和手段,创新大盘股发行办法,研究推出优先股等新产品。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是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权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华东师范大学企业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志林建议,用优先股来化解股市症结:今后的新股第一大股东的股权不得超过30%,多余部分定性为优先股;今后的增发股,一律定性为优先股。
“因为,一旦实行了优先股制度,新股的一股独大将不复存在,30%的股权稍有减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就会被人夺去,并且大股东还手持一定比例不能抛售的优先股,势必兢兢业业搞好企业经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加强对股东的分红。市场就不会再害怕新股上市用少量股份‘高价钓鱼’。”李志林解释。据《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