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1月18日社评《春节免费通行提前很有必要》,深有同感。除了城市中的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和垄断国企等体制内的群体,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假时间执行,对于许多民营企业,基本上都会提前。像我所在的企业,每年放假都在除夕前一个星期左右,原因很简单,2月9日是除夕,如果这一天放假,许多路途遥远的人根本赶不到家。
众所周知,民营企业解决了我国80%以上的就业人口。这些在民企上班的人,不少有私家车,即便没有私家车,有些人也会到租车公司合租车。我今年就打算与老乡一起租车回家过年,以省购票难之苦。但我们不可能等到2月9日才回家,肯定会提前。所以,2月9日免费通行的政策优惠我们享受不到,问题是,像我们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是一项惠及于民的善政,理当民众利益最大化,否则,这一善政的惠民意义就大打折扣。将春节免费通行时间定为2月9日零点至15日24点,显然没有将民众利益最大化,应该做必要的调整。无锡 孙维国(安徽务工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