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一名男子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将自己摔成了重伤。
1月10日晚上11点多,常熟市交巡警大队五星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闽江西路有一男子倒在路旁,昏迷不醒,一旁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疑似发生了交通事故。
经民警初步调查了解,伤者姓姚,今年36岁。事发当晚曾与多名老乡一起吃晚饭。据姚某老乡张某回忆,席间,姚某喝了两瓶黄酒。晚间10时许,姚某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民警通过调取事故地监控录像和多方询问发现,当晚11点多,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闽江西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事故地时,车辆突然发生事故。
后经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检测,姚某体内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16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并且是醉酒标准的近3倍。五星中队民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可处罚款50元,同时暂扣非机动车;对于饮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为了当事人安全起见,要对当事人约束至酒醒安全后放行。沈茂芳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