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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检察官家属签助廉责任书

  快报讯(实习生 许哲 记者 田雪亭)南京市民胡某因为涉嫌非法经营被立案侦查,栖霞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周海莲在仔细审查材料后,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胡某的妻子喜出望外,立即将一沓百元大钞放到了周海莲的办公桌上,被周海莲严词拒绝。

  2009年初,栖霞区检察院利用6层阳光房的空间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基地以查办案例为素材再现了近年来本地区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过程。“我们每天一进院,抬头就是廉洁格言,脚下则是警示教育基地,哪里还敢有私心?”周海莲说。

  “家庭的地位非常重要,贤内助的监督能力不可小觑。”为了加强对检察官的“反腐倡廉”监督工作,江宁检察院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为此,他们专门和干警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责任书,由干警家属作出承诺,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当好贤内助,常吹廉政风,管好枕边人。”

  而在六合检察院,检察长王珍祥则强调:“我们还倡导家属对干警进行‘四过问’。”他表示,“四过问”指的是,发现干警收入超常时,过问“财源”;带回高档礼品和有价证券时,过问“礼源”;未回家就餐时,过问“餐源”;结交不明职业和身份的朋友时,过问“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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