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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见不得浪费,饭店勤杂工偷拿剩饭
结果被罚200块,一气之下辞职

  快报讯(通讯员 宋宇 记者 马薇薇)每每看到饭店的剩饭剩菜被倒掉,顾大嫂心里不是滋味。农村长大的她见不得浪费,于是她拿饭盒偷装了剩饭,准备带回家吃,没想到被饭店老板逮个正着。老板扣了她200元,顾大嫂一气之下辞职走人,谁知麻烦还在后头。

  顾大嫂来自安徽农村,在南京一饭店做勤杂工。这家饭店有个规矩,那就是每天晚上打烊后,必须将当天没有卖出的剩饭剩菜全部倒进泔水缸,这让顾大嫂很不习惯。看到白花花的米饭就这么倒了,顾大嫂心疼坏了。

  饭店对员工的待遇还算不错,包吃包住,顾大嫂每次都是敞开肚皮吃,可一个女人又能吃下去多少?眼看着每天都要将剩饭剩菜处理掉,她“忍不住”了。2012年12月的一个晚上,她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装了满满一饭盒剩饭,准备拿回宿舍当夜宵,不想被老板逮到。

  对于老板来说,顾大嫂的行为就是盗窃,即便是剩饭也不能允许,现在人赃并获,老板宣布,按照员工守则规定,对顾大嫂处罚200元作为罚款。

  200元的罚款?一小盒剩饭能值这么多?顾大嫂认为自己珍惜粮食没有错,老板这样做实在欺负人,她当即提出不干了,结算工资走人,老板也气得不行,当即表示这个月的工资只能发一半,就给了顾大嫂900元。

  昨天,顾大嫂跑到白下区新街口调解委员会维权。听了顾大嫂的说辞,老板火冒三丈,说顾大嫂偷饭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甚至连成品菜都偷。

  调解律师表示,按照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单位再次扣除半个月工资,明显就不合适了。顾大嫂也意识到,在没有经过饭店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为了不浪费而私自拿饭也是不对的。

  经过调解,老板终于同意发放被扣工资,但是200元的罚款必须坚持,顾大嫂无奈表示同意。

  (文中人物系化名)

  相关案例

  洗碗工带剩饭回家,律师说不是偷

  2012年2月,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的洗碗工李红,留下了客人吃剩的一些废弃食物,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却被以盗窃酒店财物为由开除了。此事迅速引起国内各大媒体与网站的关注。

  对此,有人认为,酒店方的规定错在“浪费与情感”。大量的剩饭剩菜被夹杂在纸巾牙签等杂物中扔掉,这是巨大的浪费;而宁肯扔掉也不肯给需要的人,这是制度的冰冷。

  律师表示,酒店的“盗窃”一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再者,她准备拿走的,是客人已经付过钱的剩余食品,所有权是客人的,酒店只是代为处置。现在再把这些食品认定为酒店财产,也不合理。难道说她不拿了,酒店就会收回再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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