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先生拨打快报热线96060:我先后去了两家房产中介公司,两家中介都带我去看了同一处房子,考虑到第二家中介的信誉比较好,最终,我通过第二家中介,和房主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办理过户。没想到,前一家中介的人发短信威胁我,让我补交“看房费”,这样合理吗?
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实际交易前,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中介收取“看房费”肯定是不合理的,一经发现,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由工商部门查处,房产部门也会取消其资质。此外,中介费用一般在交易成功后,买家、卖家、中介三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买方交付定金就可以视为交易成功,此时就可以交中介费用了,费用一般是买卖双方各自支付成交价的1.2%,如有特殊情况,也可自行约定。
现代快报记者 姜毅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