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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乱停自行车该不该罚?
相关部门拟制定“管理通告”,请您提意见

  随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增多,如何方便停车在苏州成了一个麻烦事,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也成了苏州市民投诉的热点之一。近日苏州警方和城管部门拟制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昨日正式对外公布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根据该通告,今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恐怕都不能乱停了。

  机动车要停在规定地点

  根据《通告》,机动车临时停放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禁止停车或者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都不得停车。《通告》还明确在设有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停车,应当按规定的停车方向、时间停放在泊位内。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

  此前苏州出现过利用汽车后备箱临时摆摊卖东西的情况,此次《通告》也明确,不得利用机动车占用道路、占用停车泊位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

  非机动车乱停也可能被罚款

  为了遏制乱停乱放的现象,此次《通告》还依据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详尽地列出了各种违法停车将会受到的处罚。乱停车的,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要被罚50元,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罚200元,在停车泊位停放但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超过30厘米的,也要被罚50元。此外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的,或者非机动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也会被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通告》针对小区停车问题,还明确在连接小区进出的主要通道设置单侧停车的,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6米(消防通道最低宽度不得小于4米);小区机动车停放点的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小区防火间距内和消防通道、高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消防栓附近10米之内不得停靠车辆,并设立明显的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禁止停放占用的标牌。

  据了解,此次《通告》征求意见将截止到12月8日,市民对此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此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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