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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车祸和自杀之间
有间接因果关系
法院一审判决肇事方承担15%赔偿责任

  2011年5月,苗奶奶骑车载着小孙子上幼儿园,返回途中被孙天开的车子撞倒。交警认定孙天负主要责任,苗奶奶负次要责任。出院后,苗奶奶要长期卧床。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今年1月,苗奶奶回安徽老家后喝下农药,离开了人世。

  苗奶奶的儿子许明认为,事故导致母亲身体受到伤害,精神遭受打击,从而患上了抑郁症,孙天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许明将孙天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0万余元(现代快报曾报道)。

  近日,玄武法院审理认为,这起交通事故和苗奶奶的死亡,两者之间具有间接因果关系。故判决,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部分,被告方应当承担15%,保险公司赔偿原告7万多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孙天赔偿原告2万多元。

  对于这个结果,苗奶奶的儿子许明表示不能接受。不过,他不打算上诉,他说,这个案子打了太长的时间,工作都耽误了,实在没有精力再耗下去。

  主审法官说,做出这样的判决,合议庭也是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积极对苗奶奶进行了救治,还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并没有加重苗奶奶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同时,考虑到交通事故并不会一定让人患上抑郁症,即使得抑郁症也并不必然导致患者自杀,所以说,虽然交通事故是伤者自杀的间接原因,但在本案中,间接原因的原因力较弱。

  (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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