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手里有笔钱,有人许诺高息回报向你借钱,你会怎么做?
如果你手头正急需钱,有人用高息借给你,你又会怎么做?
这两件事告诉你,在借钱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
70万的房子
被借贷公司
50万卖掉了
“还有可能挽回吗?”“已经太迟了。”这是昨天雨花台公证处里,公证员和市民王欢的一段对话。
一年前,王欢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全权委托给一个“朋友”。虽然公证处当时就向他介绍了这样做的风险,但他并没有理会,直到房子被“朋友”低价卖掉,他才后悔莫及,并说出实情,“其实我的这个‘朋友’根本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我还不上钱,他就把房子卖了。”
王欢说,一年前,他做生意时资金周转不灵,于是找到家高利贷公司,向他们借了50多万元。对方也很爽快,满口答应,可同时也开出了一个条件:把房子抵押给他们。
那时,王欢也没多想便答应了。“我那笔生意本来肯定能赚钱的。”说起这段往事,王欢就直叹气。“总之最后钱全赔了。”近段时间,高利贷公司见他已经很难再有偿还能力,便将他的房子卖了。
“我那房子市值70万,他们最后50多万就卖了,这笔房款正好能抵上欠款和利息。”王欢说,直到前几天新的房主搬进来后,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现在还有可能追回这个房子吗?”王欢问道。
“基本不可能了。”公证员表示,借贷公司只要拿着他当时办理的全权委托书,找到房产部门,就能将房子卖掉,借贷公司这么操作并没有问题。“如果你在房子卖出之前过来,我们就能撤销这份委托书了。”撤销后,王欢可以再想其他的办法还钱。
“唉,看来太迟了。”听了公证员的话,王欢失望地走出了公证处。
■如何规避风险?
雨花台公证处公证员陈文慧提醒,市民想借钱,最好不要用房子作为抵押。如果实在要采取这样的方法,也尽量要“扩充”委托书的内容,越详细越好。“千万要在委托书里写明,借贷公司不能代收房款,这就能防止房款落到对方手中;此外最好还能标明房产的最低售价,这能防止房子被贱卖。”(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通讯员 陶赟
17%年息诱惑
百万元打了水漂
法院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她不会炒股又不会理财,找不到理想的赚钱渠道,一听到有高息回报就心动加行动了,结果是血汗钱借出去却很难再要回来。即使诉至法院,执行也有困难。昨天,南京鼓楼法院提醒大家在借钱的问题上须谨慎,切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不要贪图高息而让血汗钱付之东流。
案例一:
同事高息借钱后不还了
李女士是南京一家大公司的员工,因平时省吃俭用,有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她既不会炒股,也不善理财,就将这笔钱存在银行里,享受微薄的利息。
2006年7月,同事宋某以家居装修为由,开口向李女士借钱,并许诺17%的年息。李女士为高息心动了,心想钱借给同事应该没什么问题,她一次性借给了宋某10多万。这之后,宋某又以买房子、搞投资等为由,陆续向李女士借款近百万元。
谁知到了还钱的时候,宋某除了归还李女士15万元外,就再也没有还钱了,更别提高额的利息。李女士一次次找宋某讨债,对方也不赖账但就是不还钱。走投无路之下,李女士在今年初,将宋某以及与他刚离婚的前妻王女士告上鼓楼法院。
庭审时,宋某认可借款事实。而王女士称,虽然宋某是在离婚前借的钱,但她对此事不知情,借的钱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她不应该承担责任。
鼓楼法院认为,宋某向李女士借款,双方一致认定的数额为90.2万元。由于宋某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后未能履行偿还义务,故引发本次诉讼,对此宋某负有责任。双方在不同时间段约定的借款年利息,经查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
另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名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李女士借款,应视为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法院判决两人一次性偿还借款90.2万元,并按双方约定支付利息。
案例二:
替人担保面临还款280万
一年多前,程祥以融资和盖厂房为由到处找人借钱,他的朋友胡女士将经商的王女士介绍给了他。经过协商,王女士愿意将手头的280万元借给程祥,利息是每月5.6万元,但前提是要有人担保。程祥再次请胡女士帮忙,出于对程祥的信任,胡女士愿意替他担保。
谁知程祥并未如约偿还本金和利息。王女士不断找程祥要钱,但每次都是空手而归。万般无奈之下,王女士将程祥和胡女士一并告上鼓楼法院,要求程祥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由胡女士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王女士在起诉前,就已经联系不上程祥,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程祥到庭,但没有任何反馈。胡女士这下才真急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程祥的借条上签个名,好心为他做个担保,竟然惹来这么大的麻烦。庭审中她对担保事实无异议,但称自己无力代程祥还款,并表示愿意协助王女士寻找程祥的下落。但王女士却无法接受,非要胡女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法院判决程祥一次性归还王女士28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胡女士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在程祥无力还款的情况下,胡女士必须向王女士还款,之后她可再向程祥追偿。
面对法院的这一判决,胡女士有苦难言,悔不改当初一时冲动盲目替人提供担保。(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李自庆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