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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顶层设计
迈出防腐反腐第一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

  湖北发布《关于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意见》,媒体称之为“全国首个对社会领域防腐进行顶层设计的文件”。

  防治腐败是一件大事,出台这样的文件,自然也是一件大事。文件的名称已经明确了其作用范围,就是社会领域。而“社会领域”,则是指一些行业,具体而言,是六大领域: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从报道看,六大领域各有措施,例如国有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资金资产、收入分配、职务消费监管”。非公经济组织,则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建设;打击违法经营和商业贿赂”等等。“分类指导”是有落脚处的。

  这份文件,要达到的目标是“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势头的短期目标,并提出通过3—5年努力,加快建立社会领域防治腐败长效机制”。能否见效,设定的时间节点并不遥远,人们很快可以有目共睹。

  我看到报道说,文件主要解决三类问题,即“与行业特征和行业职能定位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风气性问题、比较突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和违法犯罪问题”。这个问题的表述,包括两部分,“与行业特征和行业职能定位紧密联系”划定“社会领域”,“风气性问题、比较突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和违法犯罪问题”,则是强调问题的严重程度。因此,这一表述不无一般化之嫌。在哪一领域,腐败不是包括风气性问题、违纪违规问题和违法犯罪问题三种表现,不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呢?社会领域里的腐败问题有何特点,文件没有说出特殊性来。

  腐败在哪里发生,就要在哪里治,这又是一个至理。社会领域有腐败,无人可以否定,治理社会领域的腐败,也就无可疑义。首先,现在有一份治理社会领域腐败的顶层设计文件,这是值得肯定的。其次,解决社会领域的腐败问题,“对解决当前党和国家机关涉及社会领域的腐败问题和社会领域各主体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反腐倡廉建设整体谋划、系统防治,同步推进廉洁政府、廉洁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不是虚言。

  不过,接下来,人们不免要问一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最重要的在哪一方面?权力腐败应该首当其冲。无论从公众的关切程度,还是从腐败的实际影响、造成的实际损害,权力腐败都是腐败问题表现最严重的方面。社会腐败会腐蚀权力,但权力腐败尤其会从坏的方向引导社会、腐化社会,甚至胁迫社会。牵牛要牵牛鼻子,权力腐败就是腐败的牛鼻子。既然如此,防治腐败应当从防治权力腐败开始。对社会领域防腐问题进行顶层设计,不错,对权力腐败是否更应该有顶层设计?是这样的设计已经有了,所以现在要对社会领域进行首个顶层设计,还是防腐顶层设计先社会领域再权力领域呢?

  再说说“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这个词近两年相当有流行度,人们一般认为,谈论“顶层设计”,反映了来自基层、下层、底层的强大愿望。顶层设计,意思是“设计顶层”,而不是“由顶层去设计”“为顶层而设计”,将大要事务的设计交由顶层完成,更不是为了顶层的方便而设计大要事务。总而言之,“顶层设计”,在人们的预想之中,是要完成重大全局性改变的全民设计。这份被称为“首个对社会领域防腐进行顶层设计”的文件,有对六大社会行业防腐的一些具体设想,“顶层”二字体现在什么地方,却颇为费人思量。

  首份防治社会领域腐败的顶层设计文件出台,是个好开端。而怎样着力防治权力领域的腐败,应该更重要。所以说顶层设计,只是迈出了全面防腐反腐第一步。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11月15日,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人民大会堂同采访十八大的中外记者见面,习近平表示定当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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