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夜,泰州市泰山饭店附近发生一起奇怪的持刀抢劫案。一名单身女性被一男子抢劫,受害人交出装了一打钱的钱包,犯罪嫌疑人却只抽出200元,剩下的如数奉还。因为有价值的线索并不多,案件一直未能取得突破。
案发第8天,城西派出所来了一个名叫小崔的小伙子,自称就是那个抢劫犯,因为良心上说不过去,所以跑来自首。考虑到小崔的迷途知返,11月5日下午,海陵区人民法院对小崔进行了从轻判决。
原来,事发当天,一直在外打工的小崔回老家兴化补办身份证,不料在火车上钱包给小偷偷走了。那天恰好是小崔23岁的生日,他觉得特别倒霉,晚上借酒浇愁。可是酒劲上来,小崔的头脑开始犯迷糊。“当时就想,别人偷我钱,我也去弄点钱。”
当晚11点钟左右,小崔在泰山宾馆附近的小路上,看到了一位独自行走的年轻女子。“借点钱用用。”小崔冲上去喝道。考虑到生命安全,女子把装有数千元的钱包递给了小崔,不过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小崔从中抽出200元钱就将钱包还给了她。
小崔说,他当时其实已经意识到不对,可心里又觉得既然抢劫,不拿又不像话,所以就随便拿了两张走了。酒醒后,小崔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内心挣扎了8天后,他决定去派出所自首。
11月5日下午,这起浪子回头的持刀抢劫案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持刀抢劫的最低刑期是4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考虑到崔某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抢劫罪判处小崔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吴文锋 谢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