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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谁撞的?

  肇事车逃逸

  被撞男子又惨遭多车碾压

  快报讯(记者 是钟寅 陶维洲)昨天凌晨4点左右,老宁杭公路(122省道)江宁孟北段,一名步行男子在路上被汽车撞倒,肇事车辆逃逸。该男子倒地后,又遭到多辆经过的渣土车碾压。交警到场时,现场惨不忍睹,交警当即对过往车辆展开盘查,但仍未找到肇事车辆。

  据知情者王先生称,死者是一名男子,他经过这里的时候,该男子就已经倒在路中间。因为天黑无灯,好几辆重型卡车从男子身上碾过。“太可怕了,一辆辆碾过去,就是铁人也要给压扁了。”王先生怀疑,男子倒在路中间,是被车辆撞倒的,而肇事车逃逸,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开始被撞,人说不定还没死,如果采取措施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事情发生在黎明前,天色一丝亮光也没有,有群众介绍,附近有一家大型土场,每到夜晚渣土车川流不息。居民怀疑,后来碾压死者的车辆中,会有往返土场的渣土车。交警在路口设卡查找肇事者,对渣土车展开重点排查,但没有找到可疑的人员和车辆。

  昨天下午,记者从麒麟交警中队获悉,已经找到死者的家人,核实到死者的身份。这名男子是南京人,30多岁,事发时是步行经过。交警表示,事情发生在凌晨,行人稀少,路面上又因施工,缺少监控设备,寻找肇事车存在一定难度。从现场的情况判断,死者身上有多次碾压的痕迹。

  目前,警方还在继续寻找肇事车辆下落,也希望事发时经过这段路的市民积极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

  

  ■

  居民对死者给予同情的同时,也提出质疑,最初撞人逃逸的肇事车与后续不慎碾压的车辆,是否都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比例又该如何划分?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丽认为,理论上说,由哪辆车承担责任,主要是看哪辆车对死者造成的致命伤害。假如该男子被初次撞击后,就已经倒地死亡,那么事故责任应由第一辆撞人的车子承担,与后面的车辆无关。并且,这辆车因撞人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触犯刑法。

  “但如果是第一辆车没把人撞死,只是把人撞伤,那么责任划分会比较复杂。”李艳丽说,假设第一辆车没有造成致命伤,是后面车辆碾压造成致命伤的,将由后面的车承担主要责任,反之亦然。她表示,这起事故中,还原现场情况比较困难,责任判定也会比较困难,要看交警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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