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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公积金异地互贷频现
南京呢?暂不支持!
不过,南京人到外地买房,也能支取公积金还贷

  日前,武汉等城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明确规定允许异地购房动用本地公积金还贷,这意味着公积金支持“异地互贷”的城市又多了一个。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范围内尚未有城市支持公积金异地互贷。不过,南京的公积金虽然不支持异地互贷,但是南京人到外地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却可以在南京提取公积金支援首付款,还能每年支取还贷。

  □现代快报记者 马乐乐

  多地实现公积金互贷

  10月24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其中的亮点是,异地购房可动用本地公积金还贷,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至60万元。这意味着,在武汉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到武汉之外的城市购房时,可以使用在武汉缴纳的公积金购房贷款。

  近年来,公积金异地互贷正在多个城市成为现实。例如2009年,广州就与周边7个城市一起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在任一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在其他7个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沈阳曾经与周边7个城市签订异地互贷协议。而北京与秦皇岛签约异地互贷政策,则表明公积金互贷已经可以实现跨省合作。

  江苏:尚未出现

  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对于异地贷款,南京公积金目前尚未支持。至于今后有无可能效仿外地城市,这位人士表示暂时无法回答。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尚未有一个城市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南京:异地虽不能贷但能支取

  到外地买房却不能获得南京的公积金贷款,看上去的确有些遗憾。不过,南京的公积金却并没有把门完全关上。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告诉记者,南京人到外地买房,虽然不能使用南京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却可以支取还贷。

  例如南京市民王先生是南京公积金的缴存人,他到镇江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那么在他支付首付款时,就可以拿着商品房购买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或收据以及个人身份证,到南京的单位公积金代办网点领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提取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此后,王先生仍然每年有一次支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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