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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都市圈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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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水北调输水干线

  沿线排污口要限期拆除

  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昨天江苏政府法制网上公布了《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 (以下简称“办法”),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原排污口要限期拆除,排污单位没执行应急预案,逾期不整改的最高罚10万。

  办法规定在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内不得新设排污口,对原有的排污口,沿线政府应当限期拆除。在沿线区域其他水体设置排污口、扩大排污口或者改变排污口位置的,应当符合水体水质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等。

  违反该办法,将受到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比如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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