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楚洁)今年5月,温州小伙金阿欢起诉称,“非诚勿扰”节目侵犯了他的商标权(详见现代快报2012年5月24日A14版)。昨天上午,这起侵权案在玄武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停用“非诚勿扰”的栏目名称。
2009年2月,温州小伙金阿欢申请了“非诚勿扰”商标,并于2010年7月正式持有了该商标。随后,他开办了一家以“非诚勿扰”为名的婚恋交友服务公司,并成立了婚恋交友网站,提供交友服务。但是,在他口中,由于很多加盟商和客户在得知该公司并非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后,纷纷拒绝加盟或参与,从而给他的经营带来极大困扰。
在第一次开庭时,金阿欢要求对方停用“非诚勿扰”字样进行宣传。而在昨天的庭审中,金阿欢则正式提出了这一诉求,要求“非诚勿扰”停用这一栏目名称。庭审中,双方分别提交了新证据,并围绕第一次开庭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因江苏广电总台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将在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