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售假货被罚199万追踪:
高院终审维持原判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郴州农民李清卖山寨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一案,在今年5月重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李家上诉至内蒙古高院。22日,记者了解到,对于李家的上诉,内蒙古高院日前已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终审裁定结果,李清的妻子李红英表示很无奈,认为丈夫遭遇不公,将提出申诉,希望还丈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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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8月,郴州市桂阳县农民李清在郴州市富民市场租赁了一个店铺经营羊毛衫,从浙江省桐乡市的小作坊订了一批羊毛衫在网上和实体店出售,包括假冒的“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品牌。2011年11月,李清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鄂尔多斯中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51万元。“天价罚金”引发公众关注。2012年4月,李清一案进行了重审开庭。2012年5月,李清案重审宣判,李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99万余元。据《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