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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2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晓航 前空姐代购获重刑
  李晓航(图右)

  本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走私化妆品案:30岁的李晓航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辞职后开始通过淘宝网店代购化妆品。在一年多时间里,她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并从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随后通过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法院一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李晓航从事代购被判11年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很多人认为法院对李晓航的判决量刑过重,甚至有人认为她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经纬中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主编袁莉等知名人士,都在个人微博上表示“判得太重”。当当网CEO李国庆则在微博上发表评论称:“淘宝网是新生事物,卖家是否该免税?按集贸市场交固定税?无论什么规定,应该从规定起执行,而对过去不该追究!”

  严格来说,网络代购偷逃关税肯定违法,而且此案累计偷逃应缴税额达到100多万元,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的刑期,原则上讲符合相应定罪量刑标准。只不过,在各种税费导致很多国内产品价格远超国外的大背景下,不少网友都热衷于通过网络从海外代购一些物美价廉的产品。李晓航被判重刑,必将让整个网络代购产业风声鹤唳,进而直接影响网友的利益,网友“声援”李晓航其实也是在捍卫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2012年海外代购的交易规模将达480亿元,这充分说明网络代购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随便在淘宝网检索一番,就会找到10万余家号称可以代购境外商品的店铺,而每个店铺背后都有一个像李晓航那样的店主。这起案件给众多网店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但相关部门也应当根据网络代购的新情况制定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法规文件,让网上代购经营不用在付出类似的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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