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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2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键要看教育部门是否舍得放权

  “异地高考”的准入条件不宜过严 9月7日 新华网 张海英

  据报道,9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长袁贵仁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当享有同等的入学机会。异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在当地需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种保险。学生也要符合条件,各地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有同样权利。

  新华网一评

  我们应该承认,异地高考的确是一大进步。但还有一些有待进一步细化。比如,何谓“合法稳定职业”,何谓“合法稳定住所”,并没有表述清楚,例如,自由职业者算不算合法稳定的职业,似乎会有争议,因为一个自由职业者可以是合法的,但职业未必就是稳定的。而且,住房租赁多久才算合法稳定住所,也没有明确。还有,家长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学生在当地连续就学的年限,同样也不明确。

  之所以该明确的问题没有明确,大概是想根据各地的资源承载能力来决定。设定“异地高考”准入条件的目的,无非是考虑到城市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的承受力;还有,就是为了防范“高考移民”。其实,这两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就看有没有决心和智慧。比如说,如果加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力度,教育资源便可以大大增加。

  防止“高考移民”同样很简单,如果在试题、录取比例上进行统一、向公平看齐,根本不存在“高考移民”。如果不想从试题、录取比例上入手,仅“学生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这一条就能卡住“高考移民”。完全没有必要从随迁子女家长身上做“文章”。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如果随迁子女在当地初中连续就学,就应该允许其参加中考;如果随迁子女在当地高中连续就学,就应该允许其参加高考。从家长身上做“文章”,使得很简单的问题反而复杂化了。教育的问题就应该从教育的角度设置准入条件。

  应该说,“异地高考”不管怎么设置准入条件,还是会影响到教育公平,只能是一种临时过渡性的办法,最终必须取消。但现在要明确,准入条件必须由严到松,而且,还应明确何时取消准入条件。

  现代快报再评

  出台“异地高考”意见,说明开始重视异地考生的权利,有意见总比没意见好。但是,综观这个“意见”,只是在现行高考制度的框架内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既设置了过高的准入门槛,又将问题人为复杂化,说到底,还只是在技术上修补权利,而不是回归权利。

  解决异地考生面临的权利不公问题,就要从权利公平的角度入手,也就是说,可以取消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将高校的录取名额不投到各省市,让全国各地考生公平竞争。既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把分省按计划录取改为全国总计划录取,又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高校自主录取。

  相对而言,近年来争议不小的高校自主招生更能让异地考生的权利得到全面回归,这就要看教育管理部门是否舍得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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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一评再评 A23 关键要看教育部门是否舍得放权 2012-9-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