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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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中午,河南郑州高速交警排查车辆时,发现一辆河北牌照的面包车,开车的竟是12岁的小孩。从河北石家庄出发,沿高速到河南登封,再从登封到郑州,准备绕向连霍高速时,才被发现,此时,小家伙已经驾车行驶了500多公里。
12岁少年驾车
从河北“晃悠”到河南
这一开就是500多公里
一惊:
民警上前一看,开车司机是个小孩
前日11时30分许,郑州交巡警支队郑少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郑少高速郑州西南出口附近排查违章车辆。
民警刘永涛远远看到,从少林寺方向驶来一辆面包车,司机好像在故意缩着身子。刘永涛示意这位司机把车停在路边紧急停车带。
车走近了,刘永涛吓了一跳。“一看竟是一个小孩子。我当时就让他熄了火,让他下车,问他多大年龄时,副驾驶位上坐着的50来岁男子,在孩子耳边嘀咕了几声。这名孩子说,他18岁。我一听就笑了,因为这个孩子一边说,一边把双手笼在袖子里,一副顽童模样。”
再看车后位上,坐着一位盲女士,还有一位眼睛也不好的年轻人。
“我看孩子不说实话,就再问他叫什么名字,上几年级,如不说实话,就拘留他时,孩子看了看男子,说他上五年级,回家就上六年级了,今年12岁了。”
这个孩子说,他是从河北开车到登封,给舅舅看病的。
“我开车时,俺爸坐在一边给我说咋开。”孩子说时,一侧的男子不想让孩子说。“孩子累了,我也开一会儿。”他补充道。
二惊:
指导者只会开手扶拖拉机
车和车内的4人,被带到郑少高速交警大队,值班的副大队长宋吉刚询问他们情况。
看到车被扣了,4人就开始向交警介绍情况。50岁的老刘是驾车人刘玉凯的父亲,而坐着的盲女士,就是刘玉凯的妈妈,一侧的年轻男子是刘的舅舅。小刘的妈妈听说登封市有一家医院治眼病很有名气,就决定来登封给弟弟看病。
4天前,他们从河北省阜城县老家出发了。老刘在老家开过手扶拖拉机,懂开车原理。“我一上高速,看到人家车快,我的手就抽,行动就肉(慢),不敢开。儿子胆大心细,在家也跟着一位司机玩过车,我问他能不能开,他说能。本来开学要上六年级了,但他说没有到过少林寺,也要来。4天前,我们从石家庄上的高速。”
老刘说,这辆车是两个月前花3万元买的。“我也没有驾照,想着先买车,后办证的。”
4人上高速后,低速“晃悠着”前行。“我对儿子说,车多时,就在紧急停车带上走,车少时,就在中间的行车道上行驶。”“我坐在副驾驶位上,给儿子说如何与前面的车保持车距,如何拐弯,如何打转向。”老刘一边说一边看儿子,眼神里带着一丝骄傲。
三惊:
驾车500多公里,想想就后怕
刘永涛和蔼地向他们讲述交通安全法核心条款。“他还是个孩子,在高速路上遇到危险,没有成年人所有的应变能力,非常容易出重大交通事故。当父亲的,不能让孩子冒这个险啊!不出事则已,要是出了事,后悔还来得及吗?”
老刘听完后,后怕不已:“我们甘愿受处罚。这次我们回去,希望民警给我一本交通安全法,我一路要好好和儿子学一学。”
宋吉刚说,这个12岁少年,驾车行驶500多公里,恐怕在全国也不多见。“我们要对少年的父母适当处罚,同时,把车扣下,让他们通知有驾照的人,把车开走。”
“叔叔,我错了。等我18岁以后,我一定考取驾驶证后再开车。”小家伙耷拉着脑袋,满脸后悔。据《郑州晚报》
事件
2
温州龙湾永中街道某三产安置房的配套绿化工程,被网友嘲讽为“神一般的工程”。它的神奇之处是,在“水泥地上种绿树”,草皮一掀开,底下露出水泥地。龙湾住建局质监站站长王皓表示,目前正在整改。
温州安置房工程
水泥地上植树
土层不到20厘米
目击:草皮下是水泥地
网友所指的“神一般的工程”,存在于瑞福家园,位于温州市龙湾永中街道,为普门村村民所有。
前日,记者来到瑞福家园,发现在一处围墙外宽约1米,长几十米的绿化带上,草坪的培土很薄,厚度不到20厘米,掀开其中一块草皮,底下裸露出来的就是水泥地。
回应:确实存在问题
普门村项姓村支书告诉记者,这片草坪现在确实存在问题。“当时培土时厚度是够的,但由于雨水冲刷泥土流失,所以厚度不够了。”
龙湾住建局质监站站长王皓告诉记者,8月10日,质监站对该小区绿化项目检查时,发现确实有“绿树种在水泥地上的问题”,泥土厚度不达标。
在此次检查中,共发现三个问题:部分花坛泥土石块含量过多;广玉兰等苗木过半出现死亡;小区配电房处需增加草坪,防止泥土流失。
目前还处于整改阶段
对于网上所说的,这个由温州金盟置业有限公司实施的,总造价640余万元的瑞福家园绿化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王皓认为不属实。“当时就要求施工单位,对绿化项目进行整改,目前还处于整改阶段。”王皓还告诉记者,像这种绿化工程不达标除了整改,还可以视不达标面积的情况进行处罚。
综合
事件
3
记者9月8日下午从大庆市警方了解到,大庆市所辖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被员工纵火杀害案件原因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范光泽疑因工作矛盾等原因报复行凶。
疑因工作矛盾
自来水公司两领导
被员工杀害
曾有工作矛盾
据介绍,9月6日9时24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县自来水公司发生故意杀人案件。
公安机关侦查得知,县自来水公司于2003年进行企业改制,现为股份制私营企业,受害人范福林(男,54岁)任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犯罪嫌疑人范光泽(男,43岁,杜蒙县泰康镇居民)是该企业职工。2011年9月,范光泽对单位领导说家人病重要求请假,一共请假35天,后经公司了解,范光泽家人没有得病,范光泽是去干私活。主管经理李树清(男,56岁)将情况汇报到公司后,公司决定给予范光泽停薪留职。
2012年7月20日,公司开展普查工作时,通知范光泽上班,分配给他1180户普查任务,但范光泽未开展普查工作,后将空表返给了李树清。
嫌犯作案后潜逃
9月6日9时10分,范光泽携带尖刀和瓶装汽油来到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二楼的会议室内,当时公司领导共六人(总经理范福林,副总经理李树清、张明利、吕文太,办公室主任赵洪波,经理助理钱海燕)正在开会,范光泽直接走到范福林的跟前,用右手打开一瓶装满汽油的饮料瓶瓶盖,将汽油倒在范福林的头上和身上,并用左手拿的煤气炉点火器将汽油点燃,致使受害人范福林身上大面积烧伤(烧伤面积达60%);后又用尖刀捅李树清,致使李树清身中11刀,犯罪嫌疑人范光泽作案后潜逃。目前,受害人李树清、范福林已死亡。
命案发生后,大庆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派出刑警支队、技侦支队与杜蒙县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侦破指挥组,县公安局已发布悬赏公告,并出动全局警力实施抓捕行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