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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醉驾闯红灯还遮挡号牌 “英菲尼迪”凌晨酿惨祸
撞货车撞绿岛猛烈翻滚 4人死亡
■死者是两名80后、两名90后;司机当晚至少喝了两场酒 ■这是张明宝事件发生3年来,南京最严重的一起醉驾事件
  英菲尼迪车子牌照还用光碟做了遮挡
  消防人员破拆英菲尼迪救出被卡的司机,发现其已经死亡



  正常行驶的蓝色货车被闯红灯的英菲尼迪撞掉了两对后车轮及轮轴
  现代快报记者 李雨泽 摄
  制图 李荣荣
  就是这辆白色英菲尼迪醉驾闯红灯

  昨天凌晨,当大多数人还在熟睡中时,许多住在南京中山北路附近的居民突然被一阵巨大的撞击声惊醒。等循声走下楼后,眼前的一幕让睡眼惺忪的他们瞬间清醒:一辆白色轿车、一辆货车相撞后,相距七八十米远停在马路上,两车都严重受损。再走近一步后,居民们相继在轿车周围发现躺在血泊中的人。

  警车急驰而来。躺在地上的3人被盖上了白布,而后从轿车主驾座位上救出来的人,也最终被宣告死亡。在这4名死者当中,有1位行人。“目睹了这个场景的人,多久才能走出恐惧?”一名围观者满脸惊恐地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起造成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也是自2009年6月30日张明宝事件后,南京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醉驾事件。

  □现代快报记者 朱俊俊 刘旌 黄艳

  惨烈现场

  白色“英菲尼迪”被撞得严重变形

  8月5日凌晨3点半,中山北路上站满了围观者,“圈着”一个极其惨烈的的事故现场:一辆蓝色货车停在湖北路和中山北路的四岔路口,后车箱载着些石块,但未超过装箱的高度。在左侧车身上,能看到一道明显的40厘米左右长的凹痕,而离奇的是,车后方的两对轮子连同轮轴竟全部脱落下来,出现在20米之外的人行道上,导致车体整体向后倾斜。除此之外,货车上没有明显的伤痕,尤其是驾驶室,近乎完好的外壳很难让人相信,它刚刚经历过一场事故。

  相比之下,这次事故的另一方:一辆牌号为苏A97G37的白色英菲尼迪轿车,受损情况几乎无法形容了。距离货车七八十米远,轿车斜停在路中央。严重变形的外壳、被折断了的引擎盖,向外撇去的车轮,成了花脸的前挡玻璃……整辆车就像报废厂里刚被压碎处理过一般,早已面目全非,而爆开的安全气囊似乎在透露着,事故发生的那一瞬间的慌乱和惊悚。

  而在湖北路和中山北路交界口,原本立在绿道上的交通路牌已瘫倒在地,路牙被撞毁。

  司机被卡驾驶室,最终4人丧命

  在两辆车之间的马路上,四处都散落着碎玻璃和从车子里掉出来的零件。

  最初赶到现场的目击者在距轿车三四米的路面上,发现了横躺着的一男一女,身上多处受伤,鲜血布满了全身。随后,又有人注意到,在靠近湖北路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还有一名男子躺在血泊里。而这里,和轿车之间隔着一个绿岛,相距近10米。

  警方封锁现场后,工作人员经检查后确认,以上三人均已死亡。此外,施救人员发现,轿车主驾驶座上也有一名男性。消防人员动用工具将车体锯开后,将这名男子救出,但遗憾的是,他也已死亡了。

  死者家属相继赶来现场。从睡梦中醒来的他们,对眼前这一幕显然太难接受。他们起初似乎没有反应过来,等辨认完尸体后,眼泪终于夺眶而出,瘫坐在路边。

  监控显示

  太不幸了,死者中有1位无辜行人

  一个城市道路上的事故,能死亡这么多人,确实很少见,难怪许多去现场的记者都感慨,做了这么多年记者,很少见到城市里的车祸有这么惨烈。

  那么,事故发生时到底是什么情况呢?事发地点位于中山北路和湖北路的交界处,被视频监控全覆盖,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都被拍摄了下来。

  据监控显示,2012年8月5日3:19:38,一辆小轿车沿着中山北路由南向北快速行驶,这时候,中山北路湖北路路口南向北正亮着红灯,倒数为47秒,但这辆轿车没有停车的趋势,仍以极快的速度向前行驶。

  就在这时候,一辆普通货车顺着绿灯,从湖北路左转进入中山北路,快过完路口的时候,这辆闯红灯的小车刹车不及,撞上了货车的左后侧方向,因为小车车速太快,货车被撞击的一瞬间,后面的轮子全都飞了出去,而且整个车身打了个180度的转弯,调了个头。

  这辆英菲尼迪轿车在撞击的瞬间,也完全失去了控制,被货车弹了出去,向右猛冲出去,冲向中山北路非机动车的隔离绿岛,但不幸的是,这个绿岛旁边,正站着一个刚从出租车上下来的行人,这位行人一下子被撞飞近30米,躺在慢车道上不再动弹。

  撞上绿岛之后,英菲尼迪轿车又被向左反弹回去,在反弹的过程中,接连在路面打了三个滚,有两个人就在这打滚的过程中,从车内抛了出来,落到了怡华假日酒店门前的快车道上。

  翻滚的距离长达70米。整个事故的过程,不到10秒钟。等交警赶到现场时,从车内抛出的两人以及被撞的行人均已死亡。英菲尼迪轿车内还卡着的司机后来虽然被救出,但早已没有了呼吸。

  快报调查

  “英菲尼迪”时速可能达70公里

  据了解,当时的红灯还有47秒,很明显,这辆英菲尼迪并不是抢什么信号尾灯,而是故意闯红灯,根本就是漠视了信号灯的存在。

  不过,在撞上货车后,英菲尼迪能够“飞”起来,可见当时撞击的严重程度,如果速度不快,是不会出现这么惨烈后果的。当时的车速是多少,目前交管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不过,据现代快报记者调查,英菲尼迪轿车上的三人,是在酒吧关门打烊的时候,才出来的。这个酒吧的名字叫潮人会所,位于1912酒吧街区内,紧邻长江后街。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潮人会所,一位值班的员工告诉记者,星期六当天晚上确实有很多年轻人玩到了打烊才走,这两天因为有奥运会,看赛娱乐的人很多,几乎有一半的客人要留到最后才走。而他们打烊的时间是凌晨3点整。

  凌晨3点埋单出来,再到停车场取车,至少需要十多分钟。而长江后街距离事发路段有多远呢?记者测算了一下,选择北京东路这条最近的路线行驶,约有4公里,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凌晨的3:19,这也意味着,5分钟左右要行驶完这4公里的路程,但太平北路和北京东路某些路段是有围挡的,车速开不快,因此,当车辆越过鼓楼广场之后,时速至少要在70公里左右,而在经过这个湖北路路口时,车速会更快。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当一辆小车在公路上行驶,车子时速在60公里以下时与前方的车辆发生相撞,发生死亡事故的可能性不大,当车速达到80公里以上时,死亡的概率就会非常大。

  司机当晚至少喝了两场酒

  凌晨3点多发生醉驾事故,这一夜,肇事司机做了些什么呢?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多名知情者,基本还原了当天晚上的情况。

  “他至少喝了两场酒。”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司机焦某先是在湖南路凤凰台KTV喝酒,大约到凌晨1点多;KTV结束之后,焦某又觉得不过瘾,带着朋友来到了1912酒吧街区的潮人会所继续喝酒,而且喝的是洋酒,一直喝到凌晨三点酒吧打烊为止,他们才离开。

  因为在酒吧喝酒的朋友很多,焦某的车坐不下,另一批人打了一辆出租车,跟在英菲尼迪后面,并相约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玩,但打车的人到了目的后,却迟迟看不到焦某等人,打电话也是不接,回去寻找时,发现了事故现场,有朋友当场瘫倒痛哭。

  这辆“英菲尼迪”有多项违法行为

  而这一起事故的现场,交警竟然在现场没有找到刹车印。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提取了司机焦某的血液,经化验,结果为188.4mg/100ml,早已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驾标准。而根据规定,醉酒驾驶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除了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之外,还要进行毒检,看司机是否吸食毒品,目前毒检工作还在进行中。

  但违法行为显然不是这一起。最初到达现场的目击者发现,“英菲尼迪”的后车牌上居然还插着一张光碟。交警调查后确认,除了司机醉驾之外,这辆轿车确实还闯了红灯、遮挡了号牌,且涉嫌超速,有多重交通违法行为,性质非常恶劣。

  4位死者均为80后、90后

  在这起车祸中,死者都很年轻。

  据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出事的苏A97G37“英菲尼迪”属于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而死者焦某正是这位公司负责人的儿子,1988年出生。

  据了解,车上一名男性乘客,是焦某的朋友,1990年出生;一名女性乘客,1996年出生,才16岁,她是男性乘客的堂妹。而那位无辜的行人,姓吴,1983年出生。

  这辆英菲尼迪小轿车,是2012年4月25日才上的牌,刚开始的几个月,并没有什么交通违法信息。但是,从7月份开始,违法行为突然多了起来,截至事故发生时,一共有16起违法行为,其中4起是闯红灯,10起是违停,1起是违反禁止标线,1起是闯公交专用道。可见,这辆英菲尼迪轿车闯红灯是有前科的。而他之所以遮挡号牌,可能也跟这一个多月曝光太多有关。

  ■震惊·惋惜

  很震惊,焦某这人平时很低调

  要是那天我在,或许他就不会离开

  司机同事:

  很震惊,焦某这人平时很低调

  

  司机焦某的同事说:“焦某他人很好,比较低调。” 驾驶着英菲尼迪轿车的焦某被卡在车厢内,虽然被消防人员救出,但还是没能幸免于难。悲痛的消息传到他的单位,对于他曾经的同事来说,这可能只有“震惊”二字可以形容了。

  “他今年才24岁,太年轻了。”小李是焦某的同事。焦某今年刚来他们公司工作,家境比较殷实,这辆英菲尼迪轿车也是今年4月份左右刚买的。虽然家境不错,但在同事眼里,焦某却是个很低调的,为人也不错。

  “我以前还约过他喝酒,但他说自己不太能喝,白酒最多两三两。”小李猜测,事发前,焦某喝了啤酒或洋酒的可能性比较大。据他了解,除了焦某外,坐在车里的是一对堂兄妹,哥哥是焦某的朋友。虽然焦某的突然离去让作为同事的小李很伤心,但他也表示,毕竟焦某喝了酒,到头来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乘客朋友:

  要是那天我在,或许他就不会离开

  

  昨天,当这起重大事故在微博上流传时,很多网友在关注醉驾事件本身的同时,也在热议当事人“泡夜店”的行为。一位女网友则发微博表示,死亡的男性乘客小何(化名)平时其实很少“泡夜店”。

  记者调查发现,这位叫小烟(化名)的女网友是小何的朋友。

  小烟在微博上说:“小何只是带他妹妹出去看电影,本来都回家睡觉了,还约好今天陪我看电影的,他朋友喊吃夜宵就去了,也不知道怎么会坐了这个驾驶员的车,这都是命。”

  小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坐在英菲尼迪轿车的男性乘客小何只有22岁,同样也是刚工作不久。“和他一起坐在车里的,还有他的堂妹,今年才16岁。”小烟说,事发当晚9点左右,小何还发了一条短信给她说,自己去陪妹妹看电影了。等到两个多小时后,小何又发来一条短信称,自己看完电影要回家了。 接到了短信后,小烟安然睡去。没想到,第二天醒来后,她竟接到了小何身亡的消息。

  “我当时在外地,接到电话后赶紧就回南京了。”后来,她才从朋友的口中,大致拼凑出小何事发前的“轨迹”:“听说他接到朋友的电话后,又出去玩了一会儿,还吃了夜宵……”小何当晚有没有喝酒,她并不知道。

  昨天一天,她拼命地刷微博,看新闻,寻找一切有关这场车祸的信息。“可是他人还是走了。”小烟每说一句话,都要停顿一小会儿。 在她心里,小何向来都是个很乖的男生,平时也不太喜欢泡夜店。对于这场突然的离别,小烟显然太难接受。“他当晚还约了我第二天一起看电影。”小烟喃喃自语道,“要是那天我在这里的话,或许他就不会走了。”

  延伸

  酒驾者的车你坐过没有?

  15.3%的人坐过!

  这是张明宝事件后最严重的一起醉驾事故

  酒驾者的车你坐过没有?

  15.3%的人坐过!

  这起醉驾事故直接导致四人死亡。这也是2009年6月30日张明宝醉驾事故以来,南京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醉驾事故。三年前的6月30日,张明宝醉酒驾车,在江宁金盛路连撞多名行人,导致5人死亡,4人受伤。张明宝事件之后,南京也开展了更为严厉的禁酒风暴,一直延续至今。

  酒驾猛于虎,酒驾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南京一年发生上报的伤亡事故约900起,而南京自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162起,这也意味着近两成的事故是由酒驾引起的。

  ■令人惊心

  15.3%的人坐过酒驾者的车

  张明宝事件发生以后,南京一直加大对酒驾的打击力度。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市区共查扣酒后驾驶4729起,其中查扣醉驾212起,因酒驾导致交通事故162起,同比下降44.7%。而这起事故,让市民惋惜的是,不但醉驾司机死了,导致一位无辜的路人死亡,而且连车内的两名乘客都没有幸免。

  但许多网友发帖说,这两名乘客明知司机是酒后驾驶,竟然还坐他的车,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明知司机喝了酒,还要去坐车,这种事情不少见。就在不久前,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与江苏省疾控中心进行了一项酒驾干预的基线调查,其中一个调查项目,就是询问市民,有没有坐过酒驾者的车。结果显示,有15.3%的人乘坐过酒后驾驶者的车辆,主要原因是认为对方喝酒不多,不会影响驾驶能力;大部分人有过劝阻酒驾的行为,但仍有13.3%的人明知对方开车,还对其进行劝酒。这也说明公众对酒后驾驶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并不理想,公众对酒后驾驶的危害认识还不够。

  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高俊律师分析,像这种明知司机喝了酒还要去坐车,引发车祸的,在民事赔偿范畴,乘客确实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通俗一点说,就是赔到的钱会少许多。

  ■安全细节

  城区开车坐车也要系安全带

  这起事故,一个细节也让市民印象深刻,那就是英菲尼迪车内的两名乘客是被甩出去的,很明显,他们并没有系安全带。

  虽然交通法有要求,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司乘人员都必须要系安全带,主驾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但乘客系安全带的确实并不多,而且,南京城区也不抓拍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因此,许多人根本就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一位现场处置的交警感慨,如果这两名乘客当时能否系安全带,说不定还有活下来的可能。

  ■能否理赔

  醉驾事故,保险公司可拒赔

  这起引发四人死亡是交通事故,由于司机是醉酒驾驶,还面临着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局面。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许辉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保险公司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这个规定,意味着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的范畴去赔偿,商业险是不会理赔的。而且,保险公司就是用交强险范畴去理赔,也只是一种代为垫付的关系,最终还是要向被保险人追偿。因此,整个赔偿,全部由司机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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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俊骏 2012-8-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