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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2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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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制定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门槛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市人社局下发通知,7月1日起,医疗机构想要申请医保定点资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据介绍,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高淳、溧水县),依法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有偿服务的部队驻宁医疗机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此外还明确了注册执业医师数量:仅开展门诊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有5名以上,其中全科医师2名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参保单位对内服务的医疗机构2名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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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快知道 B9 无标题 2012-6-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