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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今年起也可评“教授”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今年起,中小学甚至幼儿园也将有“教授”级的教师了。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印发《南京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记者了解到,今年,南京市被确定为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不再是副高封顶,也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

  人社局昨天还公布了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的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以及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馆中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教师职务分为初、中、高三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此次改革涉及到南京1100多所幼儿园和中小学的6万余名教师。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在以往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突破,首先是统一了职称系列,将以往中学和小学(幼儿园)两个职称系列,统一成中小学职称系列。最受大家关注的是提高了职称上限。与国家以往的政策相比,中学教师增加了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增加了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与江苏省以往的政策相比,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增加了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这意味着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晋升通道拓宽,今年起也可以评正高。

  据悉,6月下旬,市教育局及各区县将分别部署所属单位2012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并组织开展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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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也可评“教授”
2012-6-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