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3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2年6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跟涨不跟跌”的价格怪象
监管不能等闲视之

  观点提要:成本推动价格上涨,也会推动价格下跌,如果只有“单推”,那不是跛了一条腿了吗?

  经济学家认为,此时,物价的同比增速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下降期。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宏观分析师唐建伟也认为,全年物价整体回落的趋势不会改变。那么,在这种时候还抱着各种违反规律的理由维护“不正当价格”带来的利益,不是太可笑吗?

  关于油价的蝴蝶效应,国人多已领教了,油价上涨时,跟风涨价者众多。粮价是“价格之源”,今天,油价何尝不是“价格之源”?然而,当油价下降后,那些跟风涨价者却大都留恋高处的风景,不肯“下”来了。

  五六月国内油价两连跌,北京部分加油站油价甚至跌至“6元时代”。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期搭着高油价顺风车跟涨的物流快递、日化产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还没回到原点。

  实际上,在油价的“蝴蝶翅膀”下,跟风者何止物流快递、日化产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这几种?价格只能上不能下的多了去了。

  其中,令人最难理解的是多个城市燃油附加费的岿然不动。

  没有油价的上涨,就没有燃油附加费的出炉。没有油价的连番上涨,就没有燃油附加费的节节升高。看看几大城市的情况就明白了,北京和厦门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此前涨到了3元,深圳涨到了4元。南京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达到了2元。

  就“存在即合理”而言,在油价上涨的时候,燃油附加费当然可以随之上涨,但前提是,当降则降,否则就严重违背市场规则。事实上,随着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跌,大连、深圳和厦门已经下调燃油附加费,北京正在研究调整,更多的城市却按兵不动。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近日表示,油价尚未降至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临界点,目前暂无调整燃油附加费计划。

  有媒体记者查阅相关统计发现,自2009年征收燃油附加费开始,国家发改委曾多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其中包括两次价格下调,而燃油附加费只涨过两次,从未有过下跌。考虑到这个背景,你会明白,下调燃油附加费很多时候全靠一种自觉。问题是,“自觉”是靠不住的。

  “燃油附加费”确实是对抗油价上涨压力的便捷通道,但起码要按规矩按承诺来。最初,燃油附加费粉墨登场的时候,喊的是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然而,如果只是跟涨不跟跌,这样的“价格联动机制”岂止是失灵,更是把原则当面团。

  这样一来,必然降低消费者对相关政策或举措的信任度、支持度。可以预见,将来油价终还有上涨之日,到那个时候你又如何说服人们相信价格机制是联动的、规则是存在的、涨价是必须的?

  再看物流快递、日化产品、食品等,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当初物流快递、日化产品,食品中的快餐、奶粉等,都以“成本推动”逻辑来为涨价行为解释,有的时候根本是用以遮掩。对这些涨价行为,人们也就认了,毕竟你嘴大。对于一些商品涨价,就连发改委的约谈都难以取得实质成果,缺乏价格谈判权的消费者显然更是缺乏用脚投票的实力,最后只能被动接受。

  问题是,成本推动价格上涨,也会推动价格下跌,如果只有“单推”,那不是跛了一条腿了吗?

  当然,我们听到各种为自己的利益百般辩护的“价格不降合理论”,如快递业有这样的声音:油价经过前几轮上涨,利润空间已经被压缩得很小,因此,即使油价降了,能使成本下降0.5%左右,可是涨价却已成定局。

  乍一看,“不跟跌”颇有滚滚潮流不可违的气势,但是别忘了,当推动价格下跌的条件成熟而实际的价格却坚挺时,人们只能理解为你将应该返还给消费者的利润给遮掩起来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占”行为。

  当然,由于租金等成本上行压力没有消失,终端调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决不能无期限,把“滞后”等同于“不降”。对市场规则的敬畏是基本常识。考虑到在一些涨价行为中出现的“抱团”现象,我们无法不为一种隐性价格垄断、价格霸权的闪现而担忧,何况这种价格垄断、价格霸权还动辄以“跟涨”的合理性来蒙蔽消费者。

  经济学家认为,此时,物价的同比增速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下降期。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宏观分析师唐建伟也认为,全年物价整体回落的趋势不会改变。那么,在这种时候还抱着各种违反规律的理由维护“不正当价格”带来的利益,不是太可笑吗?

  当前,这种跟涨不跟跌的价格怪象严重透支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消费者对于价格政策和措施的信任度。政府对这样的怪相不能等闲视之。今年的物价控制目标为4%,物价调控仍然在发力的阶段。对于价格怪相,该出手时就要出手。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社评 F3 对“跟涨不跟跌”的价格怪象
监管不能等闲视之
2012-6-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