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消费税改革、平均4天一推的股市新政、温州金融改革试点、公车改革、非公36条实施细则密集出台……今年以来,围绕经济领域的各项改革明显开始发力!
各项改革同时出台的背景是曾经有力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三大红利正在消减:首先是改革红利的消退。发轫于1978年的市场化改革极大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企业创新能力,但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其边际效应正越来越弱;其次是人口红利的消减。随着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变得越来越高,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基础上的价格优势正在丧失;最后是全球一体化的红利面临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因为欧美经济的低迷导致出口形势严峻;二是随着产业转移的进程,中国的后发优势开始减弱。
笔者在《关于中国经济的四个预测》一文里曾断言,随着中国经济高增长时代的结束,由于人口红利的不可逆和出口形势的不可控,未来经济的增长必然要依靠经济结构转型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
就新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来看,新政具有很强的指向性。比如增值税扩围是为了减轻企业税负,消费税改革是希望拉动国内消费;股市新政是希望建立一个良性运行的资本市场,从而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温州金融改革的意图是希望在规范民间借贷的基础上,从体制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公车改革是在政府税收呈下降趋势的背景下,约束地方政府的支出冲动;而打破民资投资“玻璃门”是在清理地方融资平台背景下,希望通过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来解决基础设施投资中的资金链吃紧问题。
在一系列改革新政中,最受瞩目的当属鼓励民资进入垄断领域细则的密集出台。这当然也和目前的状况有关:一方面由于中央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清理以及银行对新增贷款的严控,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普遍资金链吃紧,铁路公路项目大面积停工;而另一方面,数量惊人的社会闲散资金因为投资渠道狭窄导致炒作之风盛行。因此,如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成为稳增长、促转型的关键问题。
到目前为止,铁道部、国资委、卫生部、证监会、银监会都公布了开放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其中最大的亮点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细则中关于“不能对民间资本设附加条件”的规定,这意味着给予了民企和国企一样的待遇;二是很多垄断领域对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很大,包括石油天然气建设、电信建设、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及铁路支线干线建设等领域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因此有评论很乐观地认为,随着各领域实施细则的出台,民企“玻璃门”有望彻底打破。
但笔者认为,民企能否享受市场公平待遇、民间资本能否真正进入垄断领域,仅靠相关部委制定的实施细则明显不够,有三个先决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个条件是政策的延续性。在经济下行时,政府往往比较重视民间投资,但一旦经济企稳,民间投资往往会受到排斥。最典型的例子是2009年上演的以国有化为特征的山西煤改,之前引进的社会资本一夜间出局,一时间引发无数有关“国进民退”的争议。可以想见的是,有山西煤改的例子在前,如果相关政策缺乏延续性,社会资本参与的热情不可能高涨。
第二个条件是政策的可操作性。就目前公布的实施细则来看,明显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铁道部虽然明确铁路支线、干线向民资开放,但既没有说明是什么样的干线线路,也没有规定民资参与的具体条件,这样的细则更像一份指导意见;再比如政府鼓励民资进入证券、期货、基金领域,但并没有明确实质性的优惠条件和具体措施。值得一提的是,资本都是逐利的,但由于不合理的价格管制以及某些领域的运营体制约束等因素,民资进入的动力很弱。
第三个条件是相关改革的配套。民资能否真正进入垄断领域?“不设附加条件”能否落到实处?仅仅靠细则中的概念性表述显然不够,最重要的是出台相关的配套性措施。拿成品油领域举例,由于两桶油的强势垄断,没有原油进口权的民营加油站,在国际油价高企时要么利润微薄要么无油可加。再拿铁路领域来说,铁道部欢迎民间资本早已有之。铁道部2005年就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了铁路向非公资本开放铁路建设、铁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备制造、多元经营等四大领域。但遗憾的是,面对集多重角色于一身的铁道部,社会资本由于缺少线路调配权和控制权,最终只能沦为单纯的财务投资者。
财经评论员 张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