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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2年5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符合条件可免费就诊

  快报讯(记者 刘峻) 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发布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如果符合救助条件的,可无偿就诊。据悉,《通知》要求,各市“120”负责受理病卧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的求助,并及时通知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必要时可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就诊,符合救助条件的免费无偿就诊,医疗机构与市救助站及民政部门联系解决救助的医疗费用。医院不得推诿、拒收、拒治或延误流浪乞讨病人的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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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区域新闻 A9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符合条件可免费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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