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理涉足球系列案件、依法审理查办贪腐案件……去年,司法机关用实际行动筑牢公平正义的底线。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两高报告直面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吁求,反映出司法机关以惩治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己任,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所做出的艰苦努力。
报告聚焦
打击“瘦肉精、地沟油”
——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新闻背景】食品安全是近年来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频发势头,去年司法机关积极查办、严厉惩治“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犯罪嫌疑人纷纷受审,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涉及“瘦肉精”“地沟油”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处罪犯320人。
高检报告:立案侦查“瘦肉精”“假牛肉”等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人。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去年,司法机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很大、打击覆盖面广,基本遏制了食品安全犯罪蔓延的态势。这些年食品安全犯罪很多是累犯,财产刑罚得到加强,最高可以罚到倾家荡产,但是具体怎么罚,相关部门还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我国涉及食品的企业超过千万家,监管确有困难。在加强重典治乱的同时,还要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预防食品安全犯罪体系,改善食品企业发展环境。
查办贪腐深挖“蛀虫”
——惩贪利剑彰显反腐决心
【新闻背景】去年涉足球系列刑事案件相继开庭,足球领域反腐败取得重要进展。此外,张家盟、宋晨光、许迈永、姜人杰等一批腐败分子也受到法律惩处。司法机关惩治贪腐,彰显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去年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
高检报告: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教授刘明华:这些数字反映出我国惩处腐败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但如今“小官大贪”趋势明显,侵害惠民资金的犯罪日益基层化,乡镇村社干部侵吞、骗取惠民资金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地方个别村干部对经手的所有资金都要“雁过拔毛”。建议司法机关围绕促进管好用好百姓“保命钱”,坚决查办城乡养老、低保、新农合、医保等社会保障领域,退耕还林、种养补贴、医疗卫生、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
——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
【新闻背景】近年,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情况,相关纠纷案件增加。同时,民间借贷也存在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59.3万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
高检报告: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操纵股市、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40604人,提起公诉5489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8.2%和8.1%。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曹大正:非法集资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危害很大,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力。
解决“同案不同判”
——加快量刑规范化改革
【新闻背景】近年,法院在审理一些案件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案情相似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的刑期却存在较大差异。刑法中量刑情节的适用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和尺度,这就给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带来困难,容易出现量刑失衡。
【报告摘编】高法报告: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量刑程序,完善量刑方法,促进量刑公正。
高检报告:推进量刑建议改革,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总体看,司法机关在维护公平公正方面有很大进步,出台很多办法和措施,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其实“同案同判”是一种理想状态,有的案件从表面看相似,但案情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差别。当然,对于案情类似的案件,应该尽量做到相似的判决。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量刑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容易出现量刑畸轻畸重、量刑不平衡的问题,有必要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量刑活动实施事前监督。
新华社
监督机制
最高院:
今年将关注网上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是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据介绍,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6万件,同比上升5.1%。各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和解撤诉的6.5万件,占48%。认真研究国家赔偿法修改实施后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健全国家赔偿案件审判机制。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35件,决定赔偿金额5019万元。
王胜俊表示,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要着力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的作用,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
最高检:
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
去年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4075件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872人。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463件,依法纠正超期羁押242人次。
2012年,曹建明表示,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孙兰兰 鹿伟 张瑜
代表网谈
民意不能作为
审判的直接依据
江苏女法官陈燕萍:
民意不能作为
审判的直接依据
网络民意是否会影响法官断案?食品安全案件中监管人员责任如何追究?法院如何做到阳光审判?……昨天晚上,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副院长陈燕萍、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其宏、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副巡视员汪夏,这三位在地方法院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络民意只是现实民意的一部分
近来,有学者提出司法断案与网络民意毫不相干的观点,并重申“司法独立性”原则,有网友问道,网络民意到底能否代表整个社会的价值诉求,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考虑网民的利益和感受?
对此,陈燕萍明确指出,网络民意是现实民意在网络上的延伸,但只能是现实民意的一部分,不代表整个社会的价值追求。她指出,民意可以影响到立法、执法和司法,但在法庭审判中,依据只有法律和证据,民意并不能作为审判的直接依据,而只能作为一项考量因素。
“在审判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司法独立与民意干预的度,树立司法越独立民众越信任的司法理念,同时加强民意对司法的有效监督。”她说。
瘦肉精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司法权威
在不少食品安全曝光事件中,监管部门通常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很容易被忽视。对此,李其宏举例说,河南焦作中院对瘦肉精案件处理时,第一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相关人员死缓。她指出,这起案件中,行为人直接受到法律追究,责任人员也要承担责任。
李其宏指出,在两高报告中,也提到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处理,其中有渎职犯罪,也有滥用职权等罪名。她认为,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严肃处理,也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发生,充分体现了司法权威。
案件公开审理,老百姓可旁听
过去,老百姓总认为法院的开庭审判充满神秘感,也有些法院拒绝老百姓的旁听。而现如今,阳光审判成为法院努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汪夏表示,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要求,也是必然趋势。
据介绍,司法公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当事人公开。查封、扣押、拍卖、处置等每个情况都要告诉当事人,法院的每个程序和每项措施也都要告知当事人。二是对社会公开。除涉及个人隐私权,国家机密等案件外,案件公开审理的都可以听。
行政首长出庭制纳入考核
目前,江苏省人民法院构建了覆盖全省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据了解,江苏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超过了60%。陈燕萍介绍说,为保证行政首长出庭率,江苏法院建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为督促行政首长出庭,江苏法院还建立了行政首长出庭提示反馈制度,并将此制度纳入行政机关年度考核范围。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孙兰兰 鹿伟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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