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一些委员提案建议“征收拥堵费”,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深圳交警有关负责人近日也表示,公共交通网络完善后将在中心城区收取拥堵费,引发公众热议。缴了养路费该不该再收交通拥堵费?开征拥堵费能缓解交通拥堵吗?……围绕一系列相关疑问,代表委员激烈争论,深入剖析。
拥堵费,该不该征收?
面对城市拥堵问题,近年来不断传出征收拥堵费的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目前针对私家车的收费已有购置税、燃油税、车船税、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多项,而且不少税费包含了城市基建、交通管理等费用,再征收拥堵费缺乏合理合法的依据,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太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收取交通拥堵费是一种行政干预手段,长期来看,对于缓解交通拥堵应是有效的。此外,汽车尾气是造成PM2.5的最大元凶,收取拥堵费对减少汽车出行数量有促进作用。从这两个角度看,我赞成收交通拥堵费。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陈仲强:需要首先搞清楚造成拥堵的主因是什么?是规划、建设问题还是管理问题。如果管理部门总是用收费来解决问题,不仅加重群众负担,也是一种缺乏智慧和能力的“懒政行为”。
收了费,就能管用吗?
提出征收城市拥堵费者,主要理由是能够缓解交通拥堵
南京大学教授高抒委员:征收拥堵费可能导致不公。有钱人对收费并不敏感,开征拥堵费势必导致豪华车大行其道,影响社会公平。对于大量公务车来说,不管拥堵费多高,最后为其埋单的依然是公共财政。这样看来,收费真正限制的可能只是部分普通车主。
全国人大代表林繁:仅靠收取拥堵费不可能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但也要看到,通过收取拥堵费这一经济杠杆,可以引导车主的行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压力,也可以提高车主的交通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无论限号、限牌,还是涨停车费、收拥堵费,都只是调节出行结构,不能抑制出行总需求。当前,解决拥堵最紧迫的任务是进一步做好道路规划、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基础性工作,而非加征拥堵费。征收“交通拥堵费”是治堵的最后一招,不宜草率使用。
征收要具备什么条件?
对于在什么前提下征收?在多大范围内收?等仍有不同看法
同济大学交通工程系主任杨晓光:当前国内征收拥堵费并非“最后的选择”,时机还远未成熟。国内不少大城市,基本交通网络尚不完善,交通管理、道路规划等方面都大有潜力可挖。为什么不在基础建设、管理升级上下工夫,反而老想着在收费上学国外城市?
全国人大代表王生:如果征收拥堵费,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是大面积收取,还是在少数极端拥堵区域收取;是全天收取,还是分时段在拥堵高峰收取。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举行听证,广泛听取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征收全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让公众有据可查。同时必须“专款专用”,用于缓解交通拥堵。
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张杰庭委员:收取交通拥堵费肯定不能采用在路上设卡收费,要采取智能化征收模式,否则只能是“堵上加堵”,到时又该怎么办?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