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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梁林旧居 拟罚50万元

  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 岳瑞芳)北京市、区文物部门9日宣布“梁林旧居”拆迁罚单:开发单位拆除“梁林旧居”是破坏古都文物保护的恶劣事件,对古都名城保护和文化之都建设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依据文物法规定,拟对其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所拆除旧居建筑原状。

  据北京市政府新闻办通报:今年1月,媒体报道了梁思成、林徽因旧居被拆除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经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调查,开发单位系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于2011年12月中旬违法拆除了旧居建筑。

  北京市东城区北总布胡同12、24、26号院曾是梁思成、林徽因1930-1937年在京租住的居所。此后租住者多次变化,院落原有格局有所改动,上世纪八十年代院内盖起了三层楼房。2009年,因拆迁涉及此院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多数文物专家认为该院落虽然建筑格局、质量一般,但应更看重旧居的精神、文化、社会价值,应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予以保护。

  2009年7月,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分别致函开发单位,要求对现存传统建筑给予妥善保护,不得拆除目前现存院落原有的历史建筑。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将该院落列入不可移动文物。为此,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文物局及时主动协调开发单位调整规划方案,要求原址保护梁林旧居,开发单位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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