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82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设立4.14亿元“小金库”。目前,73个所属单位已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这是审计署4日发布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披露的。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80个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和违规收费6.77亿元问题,79个所属单位已通过停止违规收费、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等方式整改5.72亿元。
对审计发现的39个中央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及采购程序不规范7.57亿元问题,39个所属单位采取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和监督等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
公告称,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201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国务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要求,以及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