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盛百货元旦开业打出广告,说是消费满5800元就可赢苹果ipad2,每天十台,没想到里面有猫腻。”昨天上午,市民杨女士给快报打来电话反映,她当天在百盛开始营业时第一个跑到收银台付款,然后让同事先去服务台排队,但等她跑到楼上时已经排名第11个。“我看了来领奖品的人,好像都认识他们这里的工作人员,我怀疑百盛百货是在欺骗消费者。”
对此,百盛百货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场的活动是公开的,没有一点点作假,杨女士当天确实是第十一个买单的顾客。
市民:第一个冲进去却排到第11位
“我是上个月30日去百盛购物的,看到他们‘消费满5800元赢苹果ipad2’的活动时,已经是靠近中午了。当时广播里正陆陆续续在播报领奖情况,11点20分十台ipad2送完。我觉得当天再去参加活动肯定轮不到我。”市民杨女士说,当天她还拨打了百盛的客服电话,详细咨询了游戏规则,“客服告诉我‘凭当日消费发票,谁第一时间到6楼服务台就有机会领取一台ipad2’。第二天一早我叫了三个同事,我们8点半到的百盛,9点30分商场开始营业。幸运的是,我们排在第一个,一开门我们就分为两队人马,我负责去收银台付款,他们负责去六楼服务台排队。”
“我是9点30分41秒付完第一笔款,这时广播里开始播‘今天的十个ipad2已经全部领取完’。我是第一个冲进去的,怎么就排到了第11个?我是刷完卡立即去了六楼服务台,结果看到前面10个人领的都是服务台发的号,手上只有号并没有购物发票。”杨女士说,她曾专门向百盛确认过,只有拿当天发票才可以领取奖品。
后来,又有人拿着发票去领奖,发票时间大多在9点31分,9点32分……,“我们被告知奖品被领完,可为何前面10个没发票的可以领ipad2,我们拿着发票的却没领到?到了9点52分左右,排前面的2号顾客才拿着票来换ipad2。我看来领奖的人好像认识他们这里的工作人员,怀疑百盛是把奖品给了自己的关系客户。”事情发生后,百盛一位领导让杨女士把钱退了,第二天早上再来购买。“他们这么做纯属欺诈消费者。”杨女士气愤地说道。
百盛:杨女士确是第11个买单顾客
对于杨女士的质疑,百盛百货的乐经理保证:“我们绝对没有一点点作假,关于活动的所有信息我们都可以公开。”乐经理表示,“我们的活动有游戏规则,每天送10台ipad2,先到先得,广播通知,事实上杨女士是当天第11个买单的,晚了一点点。”
但是,杨女士的购物发票上显示的结账时间是9点30分41秒,而商场的开门时间是9点30分,难道在短短的41秒钟里,就有10位顾客结账了?乐经理解释说:“按照我们的记录显示,在41秒的时间里确实有10位顾客已经买单。”
为了证明此番话的真实性,乐经理还表示,每个抽到ipad2的顾客都留下了联系方式,记者可以任意抽取其中的顾客询问,证实他们跟商场是否有关系。乐经理说,当天处理此事时曾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将杨女士当天购买的商品都退掉,并给予一定的现金卡补偿,但杨女士没有收,只是退了商品。
消协:若情况属实,百盛涉嫌虚假宣传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常州消协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如果投诉人杨女士所述情况属实,商家确实是在欺诈消费者,应按“虚假宣传”处理。商家利用广告作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承诺,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王玉 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