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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1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年不露面 老赖获刑10个月
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曝光几起典型“老赖”案件

  为逃避执行,“老赖”们总会想尽各种办法,假离婚、假交易、玩“人间蒸发”、私自转移财产等屡见不鲜。为此,法院也采取了各项措施,如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黑名单”曝光、追究刑事责任等。在这些措施的有力打击下,有的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有的企图以赠予方式转移财产却被法院撤销合同,有公司欠债不还老总想出境都受限制。另外,还有人举家搬迁搞“失踪”,可最后却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判入狱10个月……省高院昨日曝光了几起“老赖”案件。

  □快报记者 张瑜

  案例一

  欠钱不还,被网上追逃

  2008年,陶某、蒋某夫妻俩因与李某存在财产纠纷,就向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申请执行,当时法院判决李某返还这对夫妻11万余元,同时案件受理费1300多元也由李某负担。可判决生效后,李某却没有及时履行。

  2008年12月24日,陶某夫妻俩申请执行。鼓楼法院立案执行后,开始对李某在金融机构的开户资料和银行存款进行查询,结果发现李某没有存款。

  2010年9月,法院找到李某儿子所在的学校调查,李某的儿子隐瞒了李某的真实住址,与二伯代表李某去法院协商,但由于他们与陶某夫妻俩意见差距较大,最终并未达成和解。

  2011年1月10日,李某因无视法律规定长期隐匿,逃避法院执行,被鼓楼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警方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李某进行“网上追逃”。

  2011年10月初,李某被抓获。随后,李某的儿子主动与陶某夫妻俩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当初的法院判决一次性交付了11万余元。

  案例二

  公司不还钱,老总不准出境

  2006年4月,徐州市泉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贷款纠纷案,当事双方分别是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简称煤炭公司)与徐州三工建设机械厂(简称徐州三工)。经法院判决,煤炭公司应偿付徐州三工货款及诉讼费等共计38万元。可判决生效后,煤炭公司却一直没有还款,徐州三工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煤炭公司仍然不还,还采取多种方式转移资产,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11年初,法院执行人员通过多方调查得知,煤炭公司的老总王某的护照使用率比较高,便向江苏省高院提出限制王某出境的申请。今年国庆节期间,王某在深圳某口岸准备出境时,被边防检查站阻止。这种情况下,煤炭公司只得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并在法官组织下,及时与徐州三工达成和解协议,徐州三工拿到了被拖欠五年的货款。

  案例三

  异地躲债,被判10个月

  2005年7月,泰州市泰兴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被告薛某因撞伤王某,被法院判决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18万。可判决生效后,薛某却死活不给钱。一个月后,王某夫妇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

  泰兴法院在调查时发现,薛某已经像“人间蒸发”一样,完全找不到踪迹,他的手机也始终关机,家里的财产被转移一空。当时王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因迟迟得不到赔偿款,王某家人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只得将他从医院接回家,没多久王某便去世了。

  法院继续寻找薛某的踪迹,2009年,最终获悉薛某举家前往广西南宁的信息。当年7月4日,执行人员抵达南宁展开调查,发现薛某在南宁有一套150多平方米的复式结构住宅,此外还有一个商铺。发现有财产,执行人员随即寻找起薛某的下落,可他一直没有踪影,执行人员当即对薛某的房产、商铺予以查封。

  既然薛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可他却恶意逃避,间接造成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据此,泰兴法院认为薛某已触犯了《刑法》第313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0年6月,法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这时,走投无路的薛某主动投案自首。

  2011年1月11日,泰兴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薛某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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