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徐州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辆接送学生回家的校车在行经该镇张后屯村附近时,发生侧翻事故。昨天,丰县县委宣传部公布的消息称,该校车侧翻事故已经造成15名学生遇难,8人在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据丰县官方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车主洪旭,今年30岁。目前已经被刑拘。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事故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系因该校车侧翻到路边深60厘米的水沟后,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的学生溺水窒息。
昨晚发稿时最新消息称,目前关于死者家属的赔偿和救助方案,丰县方面正在研究。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及时到位。
□快报记者 邢志刚
两次发布会
遇难学生上升到15人
昨天上午8:30,由丰县卫生局、丰县公安局、丰县政府办、丰县县政府、丰县教育局、首羡镇等6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的新闻发布会上,丰县副县长张斌公布了政府部门对此次事故救援处置的情况。
张斌介绍,2011年12月12日下午,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车辆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约17时45分许,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车辆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首羡镇派出所赶赴出事地点,同时120急救中心也派出首羡卫生院救护车1辆及急救中心救护车4辆赶赴出事地点。
经附近村民和公安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县人民医院接收17人,后有5人转至徐医附院;中医院接收6人。两医院极危重伤员16人,均意识不清、无自主呼吸。伤员到达后,医疗机构立即进行了全力抢救。 21时许,2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约22:30,死亡人数增至12 人,至13日凌晨2时许,又有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其余8名伤者正在积极治疗中。
会上,丰县卫生局表示,关于有关学生家长和亲属不能探望的问题,“是因为现在是抢救的关键时期,不能贻误抢救工作,所以暂时未安排探视。”
准驾车型不符,当事司机被刑拘
昨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经初步调查,车主洪旭,出生于1981年,家住丰县首羡镇首羡庄53号。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
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该车除进沟侧翻与路面刮擦的泥土外无其他任何碰撞痕迹。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称,首羡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洪旭对此次事件负全责,他已经被刑事拘留。“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7名受伤学生病情趋于好转
昨天下午4:00,在徐州云泉山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消息称,丰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接报后,立即启动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丰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责成公安消防和教育、安监、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全力抢救伤者。医疗卫生机构出动救护车辆13辆、医疗救护人员260余名进行全力抢救,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卫生局组成的医疗专家指导协助下全力救治,同时按照市主要领导要求采取一人一个救助小组的救助办法,对伤者进行医疗救治,对伤情较重且具备转诊条件的5名学生通过初步抢救后已于昨夜转诊到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发布会通报称,目前在徐医附院救治的5名伤者中,两名学生仍在重症监护室治疗但暂无生命危险,其他三人已经转入普通病房;另外三名学生在徐州中医院治疗,其中一人因肺部感染并发多器官衰竭仍在抢救,其他两人已进入普通病房观察。
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
发布会上,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事故初步定性为单方责任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已被刑拘,目前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已全部停运,清理整顿排查安全隐患,调查组也正进一步调查事故具体原因。据介绍,发生事故的校车上学生年龄从6岁至12岁不等,由于是在隆冬时节,冰冷河水让不少孩子出现了吸入性肺炎。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尹副院长介绍说,因为侧翻以后,车是掉到水沟里,特别是受伤的一部分学生有溺水的现象,这样就会有一些比较污浊的水经过呼吸带入到肺里,这样就会出现呼吸困难和感染。
有记者提出,校车一般都有老师陪同,为什么这辆校车上没有老师?丰县教育局局长孙光华说,这辆车不是学校购买的校车,是学生家长和司机之间直接协议用车,按照登记的材料是校车,也符合接送学生车辆标准,正常年检、审核也有保险,不是学校购买的车,所以这辆车上没有老师随同。孙光华介绍,目前首羡镇中心小学已经恢复教学秩序。
有关方面表示,将做好善后安抚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遇难学生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
现场
村民为救学生累倒在地
“他就是第一个发现校车侧翻水沟的村民张顺利,也是第一个跳入冰冷的水中救人的。”一位40多岁的村民指着人群中一男子对记者说。记者注意到,张顺利个头不高,身材也不魁梧,年龄在30岁上下。
张顺利说:“当时我正在附近,突然听到西面路边一声闷响,就看到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栽倒在路边的水沟里。当时我什么也没想,鞋子也没脱就直接跳到水沟里,从窗户爬到车里,把孩子往外托,当时只要一摸到人就往外托,也不知道托了多少个。”在张顺利下到水里对学生施救不久,接着又有四五个村民赶到跳到水中,爬进车厢里抢救被困的学生。
“救命呀,校车坠入水沟中了,快来人呀!”傍晚6点左右正待在家里的村民张运河跑到现场时,只见校车侧翻在水沟里,已有几名村民在水里把学生往外托,于是张运河就站在水沟的岸边把孩子一一接上岸。“大家分工配合,托的托,接的接,抬的抬。”张运河说:“就这样大家齐心抢救学生大约有2个多小时,学生基本被全部救出车厢,但是有不少孩子在被救出时已经一动不动了。”
在孩子都被抢救上来后,张顺利和村民还是不放心,怕还有遗漏的学生,于是他又和村民再次下到水里,从前到后、从上到下先后又摸找了三遍,最后确定没有学生被遗漏才上了岸。这时候大家才察觉全身衣服都湿透了,全身发冷。在救援结束时,有一位村民甚至累瘫在地上。
医院
学生家长焦急地等待
12月12日晚11时30分左右,记者从首羡镇事发现场赶到丰县人民医院,大量的学生家长在医院的院子内,焦急地等待着。
一位30多岁的妇女对记者称,“我的孩子今年7岁,本该晚上回家吃饭的时间,他却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在路上出事了,孩子先被送到首羡卫生院进行抢救。但因为医疗条件等原因,孩子后又被转移到了县人民医院。都进去2个多小时了,还不知道孩子在里面怎么样?要不要紧?”这位妇女一脸焦灼。
在等候人群中,很多学生家长和亲戚等候在院子内,希望能够得到关于孩子救治的信息。
昨天上午,在丰县人民医院门口,多名出事学生的家长仍然没走,他们都一脸的痛苦表情。他们告诉记者,自从自己的孩子出事后,从前一天晚上7点多到目前,已经十几个小时过去了,自己连孩子的面还没有见上,孩子具体在什么地方,伤势如何,一点都没有消息。“至少让我们见见孩子。”一位家长哽咽地说道。
有学生家长介绍说,“目前有伤势严重的学生已经紧急送到了徐州市区的医院进行抢救。”
而在昨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有关学生家长和亲属不能探望的疑问,丰县卫生局表示,“是因为当时是抢救的关键时期,不能贻误救治工作,所以暂时未安排探视。”
链接
驾照标准
大型客车,代号:A1 准驾车辆:大型载客汽车
牵引车,代号:A2 准驾车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
城市公交车,代号:A3 准驾车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中型客车,代号:B1 准驾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大型货车,代号:B2 准驾车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代号:C1 准驾车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
紧急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
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2日晚,省政府办公厅连夜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严格安全监管。各地要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所有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员立即开展逐一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员一律停止驾驶校车,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校车通行。进一步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严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加大路面执勤力度;教育部门要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制度、学生集体出行制度,学校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安全监督员跟车,并选择安全路线。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随着冬季到来,各地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大雾、降雪及路面、河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通讯员 苏振新
排查·全省
省教育厅:
对校车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抽调充足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每一个乡镇、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所使用的各种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进行逐一检查,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解决当前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立即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
快报记者 谢静娴
排查·南京
市教育局:
下一步将重点规范“校车”驾驶员
南京市教育局昨天上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的驾乘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安全教育。今天上午,南京市教育局还将召开各区县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会议,再次强调“校车”安全。
通知要求,所有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必须检验合格并具有运营资质,驾驶人员必须有5年驾龄,不得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学校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备案,必须与车辆产权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护导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维护乘车秩序,对驾驶员进行行车路线、车速和各种不文明驾车行为的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安全处处长张晓惠介绍,南京市截至上学期末涉及接送学生的车辆近800辆,其中公交车530多辆,还有200多辆旅游公司的车辆主要为民办学校租用。而教育部门产权的校车是9辆。主要集中在郊区县运营。“目前正在进行新一轮统计,本月15日会有最新统计数字。”张晓惠表示,目前南京市的接送学生车辆以公交车为主,管理办法全部按照校车的标准执行,南京还将在校车驾驶员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 快报记者 黄艳
相关·全国
教育部:学生乘车安全要再检查再落实
教育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决定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新华社
相关·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已收到1265条
昨天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征求意见的第三天,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共收到意见建议1265条。
据了解,多次呼吁为校车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与20余名专家就条例形成专家意见稿,昨天也发送国务院法制办。
周洪宇等人认为,条例对校车安全的责任主体确定得比较明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由于职责不明确,职能部门各自为战,缺少沟通与配合,导致事故多的局面。不过还有一些地方有待完善。比如说按照条例,社会车辆经许可后仍能充当校车。为避免校车事故屡屡发生,需要对校车概念进一步严格,加入专车专用、社会车辆不能当校车、驾驶员准入等内容。另外,建议在总则中加入“儿童优先”原则。最后,为防止校车成本转嫁到学生身上,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法制晚报
安监总局: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客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昨天说,校车标准应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黄毅说,近一个时期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让人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他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校车制造、运营和管理等问题涉及很多部门,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界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