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3 上一篇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停车救人却被告上法庭?
打工女寻找目击证人

  9月18日上午10点多,来无锡江阴打工的张女士驾车沿江阴市的杏春桥拐上了通江南路,才行驶出20米远,就听到有人大喊,张女士看了下后视镜,发现一人躺在了地上,张女士立刻下车上前查看。“倒地的是一位老太太,骑着一辆自行车,头上都是血,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救人要紧。”张女士说,当时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向一旁的路人求救。交警、120急救车抵达现场,交警找她做笔录。

  张女士说:“我做完笔录后,交警要我交钱,说先救人,出于人道,我拿出了3000元,让朋友先去医院交钱救人。”第二天,主办这起事故的交警又让张女士交钱。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张女士连续接到交警和老太太儿子的电话,要求她交钱救人,张女士又陆续拿出了8000元。

  目前,老太太的家人已经对此事提起了诉讼,并于11月29日下午开庭,但尚未判决。

  昨日,老太太的儿子戴先生告诉记者:“母亲的医疗费已经花费了17万元左右,而张女士只拿出了1.1万元,现在她不仅不赔偿医疗费用,还一口咬定事故不是她造成的。”戴先生希望张女士能够积极出面协调此事,并且尽快赔偿他们家人的损失。

  记者从江阴市交巡警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交巡警部门也对事故现场做出鉴定,张女士所驾驶的红色轿车上,并无碰擦痕迹,由此可以判断自行车和轿车之间没有发生碰撞。目前,有关此次事故的资料都已经递交给了相关部门。为此,张女士近日在江阴包括无锡的各大网站发帖寻找目击证人,帮助她还原当时的真相。

  快报记者 匡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现代快报 区域新闻 F15 停车救人却被告上法庭?
打工女寻找目击证人
2011-12-1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