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昨天,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以及工作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的,均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岗位聘用备案手续后,办理工资审核等相关手续。《通知》还要求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