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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10年,从被告到原告
国际贸易摩擦中,江苏企业学会“与狼共舞”
  入世十年,“中国制造”行销世界,越来越引起世界的重视与关注 CFP供图

  今天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十周年纪念日。

  两天前,1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题为《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全面介绍了加入世贸组织十年来,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取得的成绩。“入世”十年,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据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介绍,十年来,中国对外贸易总量跻身世界前列,目前已经是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

  “入世”十年,是“中国制造”全面走向世界的十年,同时也是与中国相关的贸易摩擦高发的十年。以江苏为例,2002年至2010年,江苏企业总计遭遇贸易摩擦321起;仅2010年,江苏就遭遇各类贸易摩擦案件53起。

  面对来自国外的诸如“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江苏,乃至中国企业的应对方式,逐渐从最初的束手无措、拱手相让,转化成在严格遵守世贸规则的前提下,积极应对,果断出击;从最初的被动应诉的“被告”,转变成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原告。这种应对方式的转变与角色的转换,说明,“入世”十年,中国企业在不断成长中变得更加成熟与从容。

  2002年至2010年

  “苏企”遇贸易摩擦321起

  2000年之前,南京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车捷的业务范围集中在民事诉讼、国内经济诉讼,不过从这一年开始,他的主要业务转换成了代理并策划涉外诉讼,并成为业内涉外官司的“牛人”。这一切还得从他受理的第一笔涉外官司,也就是从国际知名的英国BP诉中国江苏索普集团商业秘密案说起。

  醋酸是广泛用于多种化工产品生产的基础化工原料。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江苏索普集团就建成了我国首条自主研发的醋酸生产线。然而,这条生产线自建成投产以来,就一直受到西方主要醋酸生产巨头的阻挠和干扰。2000年,英国BP公司在美国联邦法院密苏里东部分院,就对索普的醋酸生产工艺及设备提起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

  正如江苏索普遭遇到的危机,自从入世后,进入国际舞台的中国企业开始频频成为国外巨头的“箭靶”。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中国已经连续16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5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最多的国家。其中江苏企业更是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重灾区”。根据江苏商务厅提供的资料,“入世”以来,贸易摩擦案件类型逐年增多,目前已涵盖所有贸易摩擦类型。2002年至2010年,江苏企业总计遭遇贸易摩擦321起,涉案金额达74亿美元。仅2010年,江苏就遭遇各类贸易摩擦案件53起,涉案金额约29亿美元,涉案企业1373家,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涉案金额和涉案企业数量双双超过历史最高水平。

  遇到国外反倾销,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国际官司一无所知,对打赢官司完全没底,而且耗资巨大,所以放弃了应诉。”车捷对此很心痛,的确没有人能打包票应诉百分之百能打赢。但能肯定的是,如果放弃应诉,就连赢的机会也没有了。他举例说,比如扬州当地一家芯片企业,就采取了消极回避的态度放弃应诉,结果其在国外多年争取到的市场份额也一并放弃。多年来,这种沉痛的教训屡见不鲜。

  “当时是我们第一次接触到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无论是企业还是律师,都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车捷坦言自己和企业当时心里都没底,不知道官司该怎么打。但通过一步步摸索,他很快掌握到了要领。“首先,中国律师是不能在美国进行诉讼的,我们必须找到靠得住的美国律师。”他当时找到了世界知名的希尔曼·斯特林律师事务所合作,接着是制定诉讼策略,做好美国律师和中方企业之间的沟通工作。此外,为了给企业节省费用,大量的诉讼基础性工作,比如收集证据资料等,全部由他和同伴们承担下来。几经周折,“我们成功争取到了时间,没有耽误索普公司的发展计划。”这个案子一拖就是8年。最终,英国BP公司主动提出与索普握手言和,撤销了诉讼。

  历时8年,车捷并不感到意外,“这正是国外公司的策略。即使中国企业不是‘理亏’的一方,原本很有胜算,但外企通过打国际官司,搞‘耗时战’,让实力有限的中方企业耗尽元气主动投降。”他还记得,一起诉讼中他作为代表与外国公司谈判,对方直言不讳,“你有可能赢,但估计你看不到那一天。”

  车捷坦言收获最大的,倒不是胜诉的结果,而是在打官司过程中获得的宝贵经验,“刚开始是我们跟着美国律师后面,后来我们熟悉规则后,自己掌握诉讼的主导。”2008年1月,另一醋酸生产巨头美国塞拉尼斯国际公司,依据《1930年美国关税法案》第337条,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索普公司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醋酸产品侵犯其拥有的一项美国专利,请求对索普公司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醋酸产品进行调查,禁止索普公司向美国销售醋酸产品。花费8年时间学到的经验马上便派上了用场,以车捷为主的律师团马上制定了诉讼策略,仅半年时间就令对方撤诉,打了场“漂亮仗”。

  打官司打出国际知名度

  赢得市场也赢得尊重

  对中国企业而言,积极应诉,据理力争,不光赢得了权益,也赢得了国际同行和世界的尊重。“真没想到,打官司还打出了知名度。原来国际官司也是难得的宣传机会。官司刚结束,就陆续有国外企业找到我们谈合作。轻松获得这样的订单,在过去简直是无法想象的。”自2010年8月17日胜诉以来,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锡公司”)的业务在曾差一点无法踏足的美国落地开花。作为那起案件的参与者,申锡公司外贸部部长秦慧回忆那段经历,语气自豪。

  2008年3月,这家高空吊篮行业的企业,参加了美国拉斯维加斯工程机械展会。“结果期待的订单没有等到,却等来了一张传票。”秦慧记得,当时才是展会第四天,公司就突然接到赛开利公司和达克泰集团通过当地州立法院发出的起诉传票,主诉申锡公司制造的吊篮核心部件——提升机涉嫌外观侵权和不公平竞争。

  “他们所告侵权的产品——LTD6.3提升机,是我公司技术团队自主研发的第三代产品。”秦慧介绍,该款产品该公司从2005年开始投入研发,“我们还有第一代、第二代产品,有3个设计师参与设计,怎么可能是抄袭他们的。”很多国内企业面对这种跨国诉讼时,都会惊慌失措,语言的障碍,司法制度的差异,让很多企业没有“死”在法庭,而是“死”在了去法庭的路上——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如果不应诉就是败诉,那争议商品就无法在美国销售,“产品连美国海关都通不过的。”而申锡公司每年的出口量占公司总业务量的三四成,美国市场如果在开拓之初就遭遇滑铁卢,意味着今后将永远失去该市场。

  由于不熟悉美国法律,该公司也经历了与律师事务所的一段磨合期。“提交材料时,法院要求我们出具技术材料,当初怕泄露商业机密,就没提供,但实际上,法院对商业机密有严格的保密,但是律师当初没有向我们说明有保密条例,导致法院难以裁决,案子一直没有进展。”后来,由于资深律师的介入,案子步入正轨。

  为了证明设计的原创性,秦慧还搜寻了欧盟委员会制定的CE技术法规,用国外同行类似的功能设计向法院证明申锡公司的设计与国际通用标准吻合。在证人作证阶段,申锡公司多名工程师及关键人员两度赴香港从容接受对方律师质询,拿出公司科研开发的1900多页原始记录,说明申锡产品研制发展的实证。

  此后的两年,与律师的磨合、提交资料、录口供、法庭辩论绵绵不绝。但令人欣慰的是,去年8月17日,历时2年多花费180多万美元诉讼费用的国际知识产权诉讼案以申锡公司的胜诉告终。与此同时,申锡还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美国、德国均有企业找上门来,表示非常想合作项目。而对方正是通过这场国际官司了解到申锡的。毕竟,被美国赛开利公司这样的行业巨头“瞄”上,即使原本只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中国企业,也会吸引国际同行们的眼球。“现在我们正在给他们设计机型,样机已经出厂了,订单也有30多万美金了。”

  在江苏,像申锡这样在贸易摩擦中取胜的企业并不鲜见,赢得官司的同时,也赢得了市场和尊重。2004年江苏紫菜协会对日本发起的全国首例贸易摩擦壁垒调查,历时三年,最终以日本对我开放紫菜市场结案。2008年,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和常州牛塘化工厂在应对美国337调查案件中取得完胜。2009年,在应对巴基斯坦对中国产聚酯短纤维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张家港成兴化纤、江阴华宏化纤经过一年的艰苦应对,两家企业均获得零税率结案。该案件的获胜使两家企业对巴基斯坦出口增加50%以上。同一年,南通外贸医药保健品公司在应对美国337调查中仅用不到6个月时间取得胜诉。

  “抱团”应诉

  打场官司需要技巧

  通过反倾销应诉打国际官司,巨额花销是诸多企业的“心病”。经过摸索,中国企业也发现了捷径——抱团应诉。对此,刚刚打赢官司的南京明霖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蓝强表示,官司成本大小在于账怎么算,“要多算不应诉失去市场的大账。”再说,应诉请律师的费用一般按出口量多少分摊。如果同行业相关企业都集中起来,“抱团”应诉,分摊下来的费用也能低不少。

  去年10月21日,美国硬木地板商联盟对中国多层木地板商发起了一场“双反”调查,认为中国输美的多层实木地板定价过低,建议征收242.2%的反倾销关税,同时要求对中国产木地板征收汇率反补贴关税。根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预测,“双反”涉案金额达100亿元人民币,占到我国地板行业总产值的1/10还多。有关人士透露,“其实根本不需要242.2%那么高的关税,哪怕只征收10%的综合税,不少外销企业就已经难以为继了。”

  蓝强并不甘心就此割弃美国市场。“现在公司每年对美国的出口额大约六七百万美元,如果不应诉,被征以这么高的关税,那肯定要放弃美国市场了。”接到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通知后,他选择和其他77家企业共同应诉,抱在一起谈判更有力量,那个时候,我们一边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的帮助下,履行应诉步骤,一边联系美国的进口商,由他们成立抗辩团体,向美国抗辩,提供我们没有反补贴、反倾销的证据。“抱团”的另一个好处是,共同出资聘请律师打官司,原本高昂的开销也摊薄了不少。“合资”请律师进行反补贴集体应诉的同时,蓝强又在北京找了一家有美国背景的律师事务所,率领自己的企业单独开始了跨国“反倾销”应诉。

  最终,明霖木业以仅仅20多万人民币的诉讼费用,争取到了一个相对较低的综合税率,远远低于不应诉企业85.57%的综合税率。“等于是用20万挽救了一个市场,而且今年的业绩比去年也有所上升。”

  不过稍稍有些遗憾的是,就在半个多月前的1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又对中国多层木地板产业进行了“损害”终裁,最终认定中国地板对美国产业确实存在“损害”。蓝强表示,这意味着,美国将每年对中国多层木地板出口企业进行一次税率复查。不过这次应诉对于明霖木业来说依然值得,他们与“抱团”的七十多家企业一起,躲过了其余放弃应诉同行的命运:放弃者将被课以85.57%的重税。同时他们收获的更多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从容经验和坚韧勇气。

  十年间,中国企业从最初不熟悉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屈成“被告”,到后来的游刃有余,积极应诉,再到依据规则维护自身权益,主动起诉国外企业,成为“原告”。

  面对频频找上门的洋官司,江苏乃至全国企业的应诉率有了显著提升。据统计,部分省份企业的应诉率从2002年的40%提高到90%,对个别国家和地区甚至达到了100%。从害怕“狼来了”到“与狼共舞”,在应对贸易保护和知识产权方面,中国企业十年内完成了这一心态和角色的潇洒转换。

  □快报见习记者 金凤

  快报记者 沈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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