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你维股权,一本万利又安全。个人入股五万元,胜过临街买门店。”这个朗朗上口又极具诱惑力的段子,是山西河津农商行(筹)征集发起人时喊出的口号。花费数万元,认购5万股就能成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可思议。
几万元就能当银行发起人
山西河津农商行并非孤例。
去年11月,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时,除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机构外,不得再增扩新的自然人股东。”但据记者调查,近期公开征集发行人的农商行除个别机构(如安徽长丰农商行)外,大部分都对新增自然人股东开放。
以11月1日-11月30日进行发起人征集的湖北宜城农商行为例,单个自然人股东(含内部职工)认购股份起点不得低于5万股,股金按照1:1.4的比例发行,即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另外按每股0.4元出资购买宜城市联社不良资产和消化历年财务包袱。也就是说,最低出资7万元就可以成为湖北宜城农商行的发起人。
“只有把这个门槛降下来,才能保证股改的顺利。”湖北一位银监人士称。但记者问及门槛放低是否会导致农商行股权过于分散时,该人士选择了沉默。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1年四季度以来,湖北、安徽、江西等地有6家农商行(筹)公开征集自然人股东,其中湖北宜城农商行(筹)、湖北广水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认购起点均低至5万股,安徽阜阳颍泉农商行(筹)也只要求50万股。另外三家——江西新余农商行(筹)、抚州农商行(筹)、湖北荆州农商行(筹)新增自然人股东的认购起点则在100万股-400万股。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新增单一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的5%。。
那么,各家农商行的标准为何如此迥异?12月7日,一位农信社人士一语道破,公开征集发起人所募集资金一般用于购买信用社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利于顺利改制农商行。“可能正是顺利改制农商行的压力,导致部分农信社放低标准,引起发起人标准的混乱。”
小股东处不利位置
“但是如果门槛降低,股权过于分散,新入股的自然人小股东往往处于不利位置。”上述农商行人士认为,投资农商行所获得的收益,主要就是投票权、分红和今后上市套现。记者查阅河津农商行(筹)的宣传资料发现,首家海外上市的农商行——重庆农商行被其列为“经典案例”之一。
“如果在内地上市,股东数要求不高于200人。而新增的自然人小股东恰属于2006年《公司法》新老划断的后者,受保护程度最差。”他说。
以颍泉农商行(筹)为例,原颍泉联社的注册资金为7800万,持有人数就将近700人,而这7800万元注册资金只转为颍泉农商行3亿股中的7000万股。股权分散并非杞人忧天。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