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的网上团购越来越火,餐饮类团购甚至快要占据整个餐饮市场的半边天,年底将至,更多的人参与到了团购中来,可是也有市民发现,团购中出现了一个问题,在团购结束之后,应该问谁要发票?为什么很多餐饮店在团购之后不愿给发票?
近日,读者陈先生来电向快报反映说,前段时间,他团购无锡湖滨一条街的一家餐饮店的4人套餐,然而在与朋友消费之后,陈先生向商家索要发票,得到的答复却是“团购的没有发票。”陈先生不解,团购也算是正常消费,怎么能不给发票呢?记者昨日走访了无锡多家参与团购的餐饮店,得到的答复均是团购不开发票。
有些餐饮店解释说,在店内用现金消费的部分,可以开具发票,但网上团购均不能开发票。由于商家在参与团购时,所出售的菜品是打过折的,优惠力度较大,再开发票就没有利润了。况且有些团购都是直接在网上付账,若要开发票,得去问团购网索要。
昨日记者咨询了无锡的几家团购网站,几家团购网站均表示,网站在和商家签订协议时约定,商家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出具发票,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未果,可以和团购网站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如果实在不行,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现在新出现的团购网比较特殊,消费者是将费用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给团购网站,网站再与餐饮店结算,根据相关规定,商家应该将餐饮发票开给团购网站。”无锡税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按照正规流程,消费者拿到的应该是加盖团购网站公章的发票,而非餐饮店开具的发票。匡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