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沈晓伟)昨天,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12月8日开始对第二批101种江苏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江苏省物价局网站http://www.jswjj.gov.cn)。公示期从12月8日至12月15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的中标零售价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物价部门提出理由及依据,并提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