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幼儿园,根据园方要求交纳了意外伤害保险费,可出了意外却无法找保险公司理赔,原因竟是幼儿园收了保险费后没给投保。无奈之下,家长将幼儿园园主告上吴江市人民法院。
王军夫妇是安徽来吴江的务工人员。今年9月1日,王军带着女儿云云到吴江一家幼儿园报名。报名时,幼儿园以需要给孩子投意外伤害保险为由,要求王军交纳相应的保险费。考虑到这样也是为孩子好,王军就按照要求交纳了学杂费、生活费以及保险费等共计1867元。
不幸的是,今年9月10日,云云在河边玩耍时溺水身亡。在整理孩子的物品时,王军找到了报名时交费的单据,于是王军找到云云生前上的幼儿园,希望幼儿园协助他们办理理赔事宜。可是,幼儿园负责人却说孩子的保险费还没有交给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不能理赔。
王军夫妇认为,幼儿园在学生注册时通知家长交纳保险费,自己也按照它的要求交纳了保险费,家长和幼儿园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幼儿园怠于行使代理职责,从而使自己的孩子在遭受意外后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谁知幼儿园对王军夫妇的要求却不予理睬,王军夫妇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
杜光秋 杨建源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