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导自演”澄清公告
水晶光电推高股价保定增
A股由资本动因驱动上市公司行为逻辑的市场特征愈发明显。水晶光电即是最新的一例——公司从获得定增批文、到股价跌破定增底价、到公告朦胧信息、到媒体连续曝光重大利好、再到以澄清公告形式承认事实,一系列运作中上市公司处处“被动”,规避法律风险,又顺利达到刺激股价的效果。
水晶光电10月25日盘中发布公告,24日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述批文源于水晶光电4月26日的定增预案,拟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5.95元/股。值得注意的是,10月25日当日,水晶光电收盘在35.98元,几乎与定增底价相当。至11月18日,水晶光电股价下探35.5元,已低于定增底价。
11月25日,水晶光电突然在盘中刊发公告称:近日公司成功研制出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的技术工艺。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产品主要运用于800万像素及以上手机拍照镜头内。随着智能手机等移动电子产品对于摄影质量的需求不断提升,预计该产品市场需求将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该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直接放量冲高到40元,趋近涨停,后逐渐低走,收盘至38.17元,涨3.02%。但至11月28日,公司股价又下挫2.38%,收盘仅37.26元。
11月29日,有媒体开始报道水晶光电视频眼镜成未来业务看点,当日公司股价涨2.79%至38.3元;11月30日,媒体进一步报道公司“穿透式视频眼镜项目”,称“水晶光电同浙江晶景光电已着手穿透式视频眼镜规模化生产的前期准备,并有望在明年下半年达产”。基于此,水晶光电11月30日在深综指大跌4%的背景下,仅小跌0.18%至38.23元,全天成交量继续放大。
12月1日,水晶光电就此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应用于穿透式视频眼镜的光学及微型投影模组”不日就将投产的传闻;但同时表示该产品的研发在半年内就可以完成,并在通过国外公司的送样认证后,该项目就将进入批量生产阶段。事实上,水晶光电这一公告“澄清”是小、“承认”是大。当日公司股价继续放量上涨至39.97元,收盘涨1.75%至38.9元,俨然已脱离35.95元定增底价附近的“危险区”。 快报记者 郭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