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商业性债转股管理办法掀起盖头,负债居高不下的ST厦华随即抢着尝鲜“债转股”。
根据公告,ST厦华将于12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公司11月15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可谓根据首个商业性债转股管理办法量身定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亿股,募资总额9.6亿元,定增对象除了以现金2亿元认购外,7.6亿元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皆为此前提供给ST厦华的无息贷款与委托贷款。
此前的8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其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2日。
而ST厦华自11月8日起停牌筹划定向增发,11月14日与定增对象签订了认购协议。
这是ST厦华今年内启动的第二次定向增发,7月8日,ST厦华曾发布过一次增发预案,拟向前两大股东定向增发7678.9万股,募资3.97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该预案在7月2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被否决。
对于ST厦华在短时间内再度筹划定向增发,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举与首个商业性债转股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存在直接关系。而ST厦华在此次停牌筹划定向增发的公告中,亦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的表述。
但由于商业债转股细则未出炉,ST厦华的尝鲜之举或仍存不确定,例如如何理解债转股的会计和税收处理问题即是其中问题之一。
“债转股的会计和税收处理如果没有进行明确规范,相关企业可能会由此得出不同的结果,也可能产生利益输送和寻租空间。”有证券律师认为。此外,该律师表示,上市公司的债转股扩充了股本,却稀释了其他投资者的每股收益,使之利益受损,如果公司盈利能力无法改善,债转股后只是苟延残喘,无疑会成为个人或团体谋取利益的手段,并且债转股后的退出方式是股票减持,也会给二级市场带来冲击。
并且,上市公司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实施债转股,尚需证监会审核批准,ST厦华的方案无论能否通过,对于此类“债转股”都具有样本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