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汽车三包听证。
汽车“三包”制度酝酿十年至今难产,不知这一怪现象2012会否迎来末日。
这是件既没和国际接轨、又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事情。
在全球最发达的美国汽车市场,上世纪80年代就出台了《汽车保证使用法》。
而在中国,任何商品都有“三包”制度——除了房和车。
汽车是商品,这一点,大脑没毛病的都不会否认。
而房子干脆就叫做“商品房”。
可是买房买车却无法获得包退、包换、包修的质量保证。
到金鹰买件衣服,穿两天还能无理由退货呢。
商品房暂且不谈。房价疯涨时曾一房难求,不到今天一跌再跌的份儿上,谁会想到“退”?
反对汽车三包的奇谈怪论不少。
其中,中汽协的智商最高:汽车产品实施“三包”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权威的第三方鉴定体系尚未建立,难以科学鉴定。
全是正确的废话。
我倒要问:不难,还需要制定“三包”政策吗?第三方鉴定体系是天上掉下来的?
说到底,是汽车厂商不愿担责,而管理者的屁股则还没有和消费者坐在同一条板凳上。
他们一定没看过央视的“走基层”。
有人提议,只要无法证明消费者有过错,生产者就是责任方。
也可以这样:在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之前,凡汽车从业者购买任何商品均不享受三包政策。
同意的请举手。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