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9版:金楼市·冲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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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1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房人应多留网上交易证据

  鉴于目前房地产电商并不完善,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对购房人有些建议,一、要注意交易环节是否缜密(程序是否合法、开发商有没有取得销售许可、配套是否公示等),不要有漏洞。二、上网交易的时候要保存一些成交数据、谈判的证据,防止发生纠纷开发商翻脸不认人的现象。“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因为谈判和了解内容不够详细,房屋属于不动产,不是买萝卜青菜,所以一定要谨慎,对购买对象要有足够的了解。”

  天之泉律师事务所的华洪群律师也告诫购房人,网上行为构成符合承诺的要件才能形成购房行为,才能形成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关系,只有形成了购房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院才会受理,没有形成购房行为的话,权益很难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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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金楼市·冲刺 B39 购房人应多留网上交易证据 2011-10-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