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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1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4800元请顿饭 拿下110万元订单
王老板积极备货,一个月后发现事有蹊跷

  “××饭店天价饭,一桌要价四千八。”

  昨天,一网友发帖,说7月28日自己在迈皋桥一家饭店吃了一顿饭,花了4800多元,他怀疑自己遇到“饭托”了。

  

  □快报记者 陈志佳

  4瓶红酒就花了4352元

  发帖的网友姓王,老家山东淄博,做地砖生意。7月的一天,王先生接到一个从南京打来的电话,对方说王先生家地砖不错,现在有个工程需要一大批地砖,有兴趣的话,王先生可来南京面谈。

  大生意送上门,当然得做,王先生很快从淄博赶到南京。双方见面后,王先生直接被领进了迈皋桥某小区。在小区里,他看见了一个颇具规模的装饰公司,“那个小区挺高档的,对方公司有很多间房子,财务部、工程部、人事部都很齐全。”就这样,王先生和对方建立了初步的信任,接下来,检测样品等环节也很顺利,最后商定对方采购王先生各种规格的地砖共价值110多万元,并约定7月28日签合同。

  7月28日,王先生又一次来到这家公司,一个被大家称为李总的男人也到了公司。谈了一会儿,对方提出一起吃午饭,酒桌上就把合同签了。随后,这家公司的6个人,和王先生一起来到迈皋桥附近一家饭店。菜点好后,王先生说喝白酒,对方却说喝红酒,“饭店老板娘拿了几瓶红酒进来,说是正宗进口的法国拉菲。我看这个店也没多大,酒也不会太贵,就要了4瓶。”王先生说。

  酒足饭饱,服务员拿来账单,王先生一看,4878元,其中红酒每瓶1088元,“当时我没多想就把钱付了,一方面做生意吃饭花大几千也正常,另一方面不好意思在生意伙伴面前为了点酒钱翻脸。”

  很可能进了李总的圈套

  揣着价值100多万的合同,王先生回到山东积极备货,等着款到发货。谁知这一等,就是将近一个月,其间双方电话联系时,对方总是推脱有事,王先生发现事情有点蹊跷,再次来到南京。当他赶到迈皋桥公司的办事地,发现已经人去楼空,再打联系人电话,全都不通。这时,王先生又想起签合同时吃的那顿饭,觉得对方可能是“饭托”,于是向迈皋桥工商所举报。

  经迈皋桥工商所调查,这家饭店并没有违规经营的行为,所有菜肴酒水的价格也都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店里最贵的红酒每瓶388元,并非王先生所说的1088元。迈皋桥工商所陈副所长说:“王先生没有索取发票,消费明细也没有,事情过去这么久,已经无法认定店家当时卖的是什么红酒了,所以工商所没法查处饭店。”

  不过,工商所另一位工作人员向王先生透露,很可能是王先生进了“李总”的圈套。他们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天价酒并非饭店销售,而是由骗子带到酒店,然后委托店家推销,这种饭局大多有生意往来,付账的一方不好意思较真,一般都会乖乖付钱,最终的利益是骗子和饭店分成。虽然饭店存在着严重违规的行为,但由于饭店并不储备这种高价酒,也不提供发票和消费明细给消费者,所以取证困难,难以查处。

  王先生该如何继续维权?陈副所长说:“合同印章上所显示的公司名,确实在工商局有登记,但是地址不在迈皋桥,在河西,并且登记的法人代表姓名与合同上签署的李总不相符合。王先生可以通过这个方面去派出所报案。”

  目前,迈皋桥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民警说,如果印章是真实的,那位李总也确是公司员工,王先生可以告对方违约,如果印章是假冒的,李总的行为就涉嫌伪造公章罪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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