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戚研 记者 马乐乐)斥资千万却开不了园,南京秦淮晨光幼儿园入驻赛世香樟园的计划因遭业主集体抵制,一度“难产”,原因是业主生怕幼儿园对外招生给小区安全带来隐患(快报曾作报道)。近日,栖霞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香樟园业委会作出的不同意晨光幼儿园在现有位置办园的决议。
2009年12月,晨光幼儿园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赛世香樟园幼儿园的房产,领取了产权证和土地证,之后迅速投入到幼儿园的立项、申报和装修等工作中,前后花费上千万元。今年2月,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小区业主称幼儿园是“违规违建幼儿园”。原来去年年底小区里曾发生业主遇害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业主们担心幼儿园靠小区内的生源吃不饱,一旦对外招生,陌生人就能随意出入小区,势必带来安全隐患。
今年4月中旬,业主投票,通过了“不同意在现有位置开办幼儿园”的决定。眼看开园无望,幼儿园将业主委员会告上了法庭。庭审中,园方表示购买的房产是私有性质,规划即为教育专属用地,该地块和房产并不属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属于香樟园全体业主共有,因此业委会无权对开办幼儿园的事宜进行表决,请求法院撤销这次投票决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晨光幼儿园在香樟园小区内购得的房产已经南京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用于幼儿园教学楼,产权证和土地证皆明确记载房屋性质为私有,用途为幼儿园。上述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确定力、约束力和公定力,非经国家公权力机关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或宣布无效。因此,香樟园业委会无权作出否定有效行政行为的决议,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