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向被认为是公共政策的基础。在当下,对于公共政策的出台,民意越来越重要。一项公共政策要经得起考验,就必须与民意实现互动,这就要求,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之时,要广听民意、吸取民智,在公共政策出台之后,更要重视意见反馈,及时调整政策,避免失误。
每年一到物管小区垃圾费退返时,不少居民就开始苦恼,不是发票找不到,就是水费缴纳没证明,为到退返点领个30元钱来回折腾。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城管局收费处获悉,为了简化步骤,今年开始,垃圾费退返直接与物管费挂钩,30元钱从每年缴纳的物管费里减免,省掉了中间环节。
(详见今日快报封10版)
关于南京“垃圾退费”一事,民意反应较为强烈之处就在于退返的方式,为了30元来回折腾,无疑是程序复杂,抬高办事成本。“去繁就简”,这是公共政策应有的禀赋。能不能把这件好事做得圆满、灵活,显示的是政府部门是否善于纳谏、在公共政策上能否适度调整的能力。显然,这一次,政府部门给出了一个值得肯定的答案。政府部门顺应民意而调整公共政策,使之更为高效,更为人性化,是一种进步,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体现。
民意向被认为是公共政策的基础。在当下,对于公共政策的出台,民意越来越重要。一项公共政策要经得起考验,就必须与民意实现互动,这就要求,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之时,要广听民意、吸取民智,在公共政策出台之后,更要重视意见反馈,及时调整政策,避免失误。去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96.9%的人认为,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征集民意。(据2010年12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而今年3月29日中国青年报亦有消息称,调查显示,94.5%的人期望民调纳入公共政策制定程序。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政府决策也有可能在最初出现失误、缺憾,这不要紧,及时调整决策思路,纠正失误就好了,关键在于要放下架子,向公众请教。绝不能闭门造车,更不能出了问题充耳不闻,那样的话,只能使问题造成的负面后果更严重。
应当看到,在公共决策之前征集民意,已成大势。2010年,车船税立法、拆迁条例修改、北京治理交通拥堵等民意征集活动,都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在江苏,在南京,公共决策之前征集民意已成惯例。如今年7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3月,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公开征集意见。
因民意的强烈反应而推倒“旧例”,做出正确决策,也不乏例子。本月初,浙江某论坛上出现了一篇题为《触目惊心,浙江金华湖头的狗肉节》的论坛帖子,讲述了“湖头狗肉节”上,商家当街杀狗的现象,该帖图文并茂,场面十分血腥,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众多网友在论坛和微博上转发呼吁,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日前,浙江金华当地政府发布公告明确,举办了600多年的“狗肉节”被取消。
有人认为,是网络民意逼停浙江金华“狗肉节”。事实上,正确面对网络民意压力,已成地方政府科学行政的现实要求。在强调创新社会管理的今天,政府应着力改变公共管理中的衙门作风。只有充分吸纳民意、畅通民意诉求,才能变被动为主动。而针对民意反应,广州市暂缓新投放出租车运力,深圳规划中的垃圾发电厂二期也被叫停,正如媒体的评价称:从公众和舆论的反应看,政府的权威性资源不但没有因此流失,反倒得到了加强。
当然,个别地方置民意批评于不顾,一意孤行推行“拍脑袋”形成的公共政策,也是不容避讳的现实。9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说,曾因下达“禁猪令”而引起全国关注的东莞,又确定要养猪了。无论是“禁猪令”还是“养猪令”,都没有征求民意,这种明显违背客观规律的朝令夕改一如儿戏,不仅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因为不谨慎的决策给当地相关产业带来负面影响。
经验和教训就在眼前。两相对比,轻民意和重民意高下立分。回到南京“垃圾退费”一事,它足以成为一面镜子,时时提醒政府部门,推行公共政策的一大目的是利民、便民,这即是“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的应有内容。
尽最大的努力去“利民”“便民”,是不断躬身自问、虚心求教的动力。良策已推,但仍有市民提出,为什么不能直接将退返的钱打回居民的银行卡,或是自来水公司缴费卡内?我们注意到,相关人员回应称,他们也考虑过类似的方法,不直接打入卡内原因是“系统更新太麻烦”。这般诚恳的解释显示了良性互动的善意,尽管因客观困难未能如市民所愿,但是有这种良性互动在,也就有了不断根据技术、情势的变化,而适时调整政策、改善规则的希望。这是值得称道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