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拆”出来的股权之争》 (9月11日柒周刊A8、A9版)
一面是老板的股权自我激增,一面是职工的利益受损,在南通通达公司的股权之争事件中,必定不会出现“双赢”结果。但现有迹象表明,在老板增股过程中,存在着大多数职工不知情、程序不符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依法查清事实,还原真相,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司法机关的应尽之责,也是确保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必经之路。
(如皋 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