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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1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住宅须设阳台污水系统

  超144平方米且设有专用洗衣空间的除外

  昨天,苏州住建局和水务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建筑阳台污水收集系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的居住项目必须增设阳台污水收集系统,确保从阳台排放的生活污水不污染河道管网。

  据了解,一般的住宅项目,排水系统分为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而目前苏州市区已建成的住宅项目中,南阳台一般仅装有雨水管道,污水收集系统并不完善。苏州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越来越多住宅项目将洗衣机、拖把池等设在南阳台,这些生活污水如果不被妥善收集排放,会对住宅区的绿地、周边河道造成污染。”

  根据通知,今后苏州市所有新建的住宅项目,在设计环节就必须完善阳台污水收集系统;同时,已建成的住宅项目,也将在雨污水管道配套改造时完善阳台污水收集系统。通知要求,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建筑的所有阳台(包括有顶的户内花园和底层庭院)应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阳台部分的雨水可接入污水管道;地下层居住建筑应设置污水收集系统;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但小于144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建筑的所有阳台(包括有顶的户内花园和底层庭院)宜结合套型布局设置阳台污水收集系统,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且设有专用洗衣空间的住宅除外。

  此外,每套保障性住房应设一个敞开式或封闭式阳台,阳台内应布置洗衣机位置及相应给排水专用管道。王怡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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