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地标高楼未批先建》(8月21日柒周刊A8、A9版)
在近几年的招商引资中,为了体现办事的高效率,不少地方提出了特事特办的口号。但特事特办的前提是要按章办事、按法办事。如果仅因为是政府的重点工程,就随意开“绿灯”,违规违法,那么受损的不仅是政府的公信力,而且还有群众的利益。淮安有关部门不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事特办,如此蛮干,如果日后出现“楼倒倒”,后悔都来不及。(涟水 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