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丁先生:公司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高温费,还一口气把4个月的并在一起发了, 可是拿到手却没有800块,据说扣个税了,我吓了一跳,高温费还要交个税啊?
江苏省人社厅:6月底,省人社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但是高温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所得的范围,应当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快报记者 项凤华